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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三个环节注重监督实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6-17 01:13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石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保证人大常委会认真实施监督权,近几年来,我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在围绕“三农”工作,积极协助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始终注意抓住三个环节,努力提高监督效果。

一、认真确定监督议题,确保监督有的放矢

确定监督议题是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选择好监督议题,才能避免监督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监督实效。为此,我们在确定监督议题时,注意坚持三个原则:

1、坚持抓大事的原则。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强调抓大事,也就是从全局着眼,抓好重大的、根本的、长远的问题。因此,我们一是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确定监督议题。如近年来,我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法》、《森林法》以及《湖北省扶贫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8个,并协助人大常委会对其中6个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凡已颁布的农业重要法律法规,都曾一次或多次列入监督议题,从而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二是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确定监督议题。主要是围绕“三农”工作和中央、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如:2004年底,我们围绕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支农、扶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先后深入到大冶市、阳新县听取农业、粮食、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会同市统计局,直接走访了部分农户,面对面地了解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我市农村的贯彻实施情况,在认真分析影响我市农民增收的各种因素基础上,撰写检查报告,提出了建立和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对策和建议,为促进“三农”工作的发展作出了努力。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议题。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是我市城市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于它涉及面广,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对此十分关注,为此,去年3月,我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关于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会上,委员们针对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相关部门关系不顺,检测力量不足,手段落后以及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超标严重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建议,并引起了高度重视。今年,市政府投入100多万元,购买了265平方米检测用房,添置了检测仪器设备,并增加3个检测人员编制,为加强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一个弱势产业;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生产力群体,但也是最大的弱势群体。面对这一客观现实,面对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存在的方方面面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在确定监督议题时,我们坚持突出重点,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农业科技推广等为重点,依法履行职责。如,针对我市人多地少,且以工业建市,长期以来,农业产业化经营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实际,从2003年起,我们紧紧抓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个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牛鼻子”,不断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在连续两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有关报告的基础上。今年2月,我们又组织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联名提出“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议案”,后经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由闭会后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围绕该议案是否立案,我委又再次深入到大冶市、阳新县和四个城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研究,在广泛听取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议”,从而为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就是在确定监督议题时,既要在总体上把握监督重点,又要根据一定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因时、因事、因地确定监督议题。如,我们针对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实际,每到春耕、秋播生产前夕,都要安排一定时间到大冶市、阳新县检查视察春耕、秋播生产情况,并就种子质量、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供应和价格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每年汛期前后,我们都要适时开展防汛抗旱检查,以促进农业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搞好调查研究,提高监督质量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工作方法,是提高人大监督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搞好调查研究,我们始终注意在调查前,首先要学习与调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好调查方案,并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作好相关准备;在调查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先入为主,不带框框,既要听主管部门介绍,又要听基层干部、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并深入现场实地察看,通过“听、看、谈、访”和数据统计,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认真综合分析调查材料,然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查报告,供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审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时参阅。

几年来,我们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中重大问题,诸如退耕还林、农村扶贫、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等议题,多次开展调查研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当好参谋。如,农业技术推广是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盼科技、盼致富的愿望持续增强。然而,我市县、乡两级农技推广工作,长期以来,投入不足,服务方式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前几年在县乡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市实行五站合一(即农技站、农机站、植保站、动检站、种子站)的改革方案,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状况,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对此,广大代表反映强烈,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们于2003年上半年,在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学习农业技术推广法,制订详细调查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到我市各县(市)区、乡镇,就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调动广大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前后召开了6个听取意见座谈会,起草了调查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根据我们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决议》。此后,围绕决议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了《黄石市农业科技推广基金奖励试行办法》,制定了扶持农业科技推广的优惠政策,市农业局、科技局还从支农资金中每年拿20万元,用于科技推广奖励。今年,我市还实行了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首批派驻农村科技特派员30人,并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大冶市还从当年开始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10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购买动物防疫药品和诊疗设备,同时还筹资100万元将118名进入诊疗市场的畜牧兽医人员(含退休人员)一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阳新县洋港镇农业服务站通过走信息引导,科技承包,培植科技示范户,搞活流通的创新发展之路,收到了很好的成效。其成功经验,不仅在全省交流,而且还得到了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的充分肯定。

三、注重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必须依法办事,讲求实效,否则就达不到监督的目的,体现不出地方权力机关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人大监督仍存在“有监督,微收效”的问题,致使有人说人大监督是“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监督要富有实效,就必须狠抓督办,保证监督意见的真正落实。

如,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议》后,围绕该决议的落实,我委首先是请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来人大机关,就如何落实决议精神,直接交换意见。市政府很重视,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很快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制定了《黄石市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市今后六年内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在此基础上,5月中旬,我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又分别前往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产局等涉农部门,就如何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等问题,进行督办,提出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加大贯彻实施决议的力度。根据我们的建议,市农业局协助市政府制订了《黄石市农业产业化“五个一”实施方案》和《黄石市2005年农业加工项目招商工作方案》,并多次组织银企对接会,帮助龙头企业落实贷款5000多万元;同时,还争取市政府从市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00万元建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以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我们层层推进,于7月中旬,又深入到大冶市、阳新县,就贯彻落实产业化决议,相应制定县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阳新县认真贯彻决议精神,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新增105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表示了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计划深入到部分重点乡镇进行督办落实。由于我们督办工作力度大,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氛围,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壮大,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也取得新进展。江苏雨润集团来我市投资1.5亿元,建设年加工3000万只家禽的加工出口企业已成功签约。

又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市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几年来,我们针对病险水库整险质量不高,渠道淤塞严重,泵站机电设备老化,农业生产抗灾能力弱,投资投劳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坚持不懈,不断开展视察检查,并适时提请常委会听取有关报告,反复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加大工作、投入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鼓励民办、民营水利方面的政策措施,努力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我们长期以来的反复督促、检查和视察下,近几年,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明显加大。仅去冬今春,我市完成了阳新县富河下游,防洪灭螺治理一期主体工程等重点农田水利建设工程8项,完成土石方800万立方米,投入资金近2亿元,整险加固水库56座,更新维修大小排涝抗旱泵站88处,机组142台,新建塘堰145处,清淤渠道228公里,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

总之,几年来,由于我们注重加强督办工作力度,人大的权威性不断增强,地位进一步提高。“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现象开始扭转,委员、代表们也增强了监督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