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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监督 促进农业产业化
湖北省当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关注“三农”问题,关注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大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列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一、立足本地资源,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为农业产业布局建言献策。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我市的粮油、蔬菜、柑橘、水产、畜牧等资源优势,多次深入到农村基层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以前农业方面的经验教训,对症下药地提出了有关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与建议132条,为《当阳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中明确十一五期间当阳重点抓好优质粮油、蔬菜、柑橘、水产、畜牧五大农业产业链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着眼龙头企业,有的放矢地开展视察,为农业核心企业摇旗呐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带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最强劲的力量。近年来,针对我市农业发展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金龙油脂、东升果业、仙草米业、新世纪食品公司等龙头企业进行了视察,且力争做到视察有重点,视察有实效。针对视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鼓与呼,一方面把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视察建议、意见50多条认真向市人民政府交办,要求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争取创出品牌、打响品牌,用品牌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了这些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向全社会宣传,让农民群众自觉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带动农业生产。近年来,我市的油菜、粮食、柑橘、无公害蔬菜、生猪等生产逐步规模化,群众从中直接受益。
三、贯彻法律法规,立足实际地开展审议,为农业产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对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市人大常委会从不敢有丝毫懈怠,每年都把它们作为执法检查中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农业法》、《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土地承包法》、《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审议,切中要害,提出建议,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确保了农业结构调整与农业法治相协调,解决了一些农业产业化建设中涉及到的与法律法规相矛盾的问题。
四、交办建议意见,锲而不舍地开展督查,为新农村建设推波助澜。调查建议、视察意见、审议意见、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是民情的真实反映。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每条建议意见交办到政府各部门,要求政府逐条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促进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保障了有关涉农法律的正确实施。(湖北省当阳市农业局 童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