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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人大深入贯彻实施办法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12-04 01:22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结合我省人大工作实际,通过对监督法实施中重点问题的深化和创新,进一步丰富了人大监督的内涵,规范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重要的意义。

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以实施办法的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监督工作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为推动全区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学法、懂法是用法的基础和前提。加强对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能有利于帮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人大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将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做为首要的任务来抓,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及其重要内容,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精心组织安排。常委会领导对实施办法的学习非常重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监督法的学习,及时研究制定了学习宣传方案。在号召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开展自学的基础上,我们及时开展了集中辅导。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并开展座谈讨论,交流学习认识和体会。组织人大有关委办负责人到代表组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进行学习辅导。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为实施办法的施行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提高了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好地保证了人大监督工作能严格依照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

(二)不断扩大宣传。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办法,普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通过区政府网站、人大网页、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对实施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使实施办法的宣传过程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

(三)增强学习效果。为了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我们将实施办法的学习与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相结合,对照监督法和监督工作条例,对《江汉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工作制度再次进行清理,形成了一套与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相适应的配套性制度,促使我们的监督工作思路有了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内容有了进一步充实,监督工作方式有了进一步的创新的完善。

二、坚持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深入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就必须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就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和监督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全区科学发展的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着力推动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的监督工作要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推动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积极围绕区委的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区委提出的建设现代服务中心区奋斗目标的实现,推动我区两型社会建设,常委会充分发挥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广泛的视察和调研,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了如加快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服务水平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议案建议,为区委制定科学的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发展规划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把握和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目的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它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近年来,我们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建立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不定期沟通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加强沟通和交流。在确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议题之前,我们坚持主任征求“一府两院”的意见,以达到任务的共同性,目标的一致性。对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沟通,以寻求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在制定研究处理的工作计划时,加强双方沟通,将建议、意见,包括整改措施,形成共识,以提高可行性。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和联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较好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人大监督工作创造了和谐的环境。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行使权力。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主要通过会议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决定问题。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权在集体,权在会议。无论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还是执法检查,都注重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调动每位委员的积极性,发挥每位委员的作用,确保人大做出的决定决议以及监督意见都能集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的智慧。

(四)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施办法对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为了使了进一步做好向社会公开工作,我们一是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人大网页上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工作议题,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常委会的监督议题和监督过程安排能够广泛吸收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二是坚持将全年监督计划、每月主要工作、常委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及主要议题等重大事项通过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在举行常委会会议,开展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项调研,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等,都邀请工委兼职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三是将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公告和“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整改情况、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及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通过寄送文件资料和人大网页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公布,使常委会监督公开的对象逐步扩展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使常委会监督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从以往的文件式、选择性公开逐步扩展到动态、全方位的公开,较好地拓展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渠道,增强了国家机关的亲和力和政策透明度。

三、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实施办法对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着力推动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突出监督重点,加强监督力度。人大监督工作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的一条是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为此,我们在工作中坚持突出对三个方面的监督:

一是围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我们坚持抓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等事关全区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开展监督,使人大监督工作能够与党委中心工作同步,与政府重点工作合力,较好地推动了我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围绕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抓住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政府十件实事办理、环卫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城市绿化条例》、《环保法》、《劳动保障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围绕改进“一府两院”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监督。近几年来我区城市建设虽然有了快速发展,但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等工作显得相对滞后,尤其是站北新村、铁路沿线等地区的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常委会围绕环境创新,推进四城同创的深入开展,多次开展《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旧城区及村湾改造、打击和禁止违法建设、城市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系统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区政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促进政府改进和完善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形式和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实施办法在监督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经常运用的四种监督形式和程序,作了更加深化、细化的规定。常委会在严格按法定监督形式和程序办事,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同时,还要善于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改进工作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与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是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开展一项全新的工作。由于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关系到全区今后的发展,涉及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常委会精心准备,及早谋划,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4个调查组,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和相关方面的专家参加,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的专业优势,结合有关专项监督工作的开展,将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群众、调查问卷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历时数月,形成了详细的调查意见,为最终的审议工作打下基础。为了进一步推动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主任会议还专题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中期评估进展情况的报告,对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的意见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对规划中的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深化规划实施的任务和要求,较好地推动了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深入调查研究,保证监督效果。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只有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才具有说服力和针对性,监督的效果才能得到保证。近年来,我们始终把调研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调研过程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形成了每审议一项专项工作报告,就有一份调查报告,每组织一次视察检查活动,就有一份相应折情况报告的工作机制。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引导常委会委员少浮在上面听汇报,多与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少谈工作成绩,多找问题和差距;少看亮点和局部,多站在全局的角度来提出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了调研质量,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为了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我们组织常委会委员围绕城市管理、食品卫生、教育计生、平安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开展调研,制定了详细的调研工作方案,对照文明创建的300项考核指标,采取视察、座谈、走访、问卷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了全面了解创建工作中困难和不足,委员们还采取了明察暗访的形式,在没有相关部门陪同的情况下深入社区、学校、酒店、超市及辖区相关单位,掌握了大量真实情况。视察调研活动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前后延续了5个多月,共召开了40多场座谈会,走访了100多个企业、单位和社区,形成了20多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提出了 80多条意见建议,受到区委和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较好地支持和促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促整改,增强监督实效。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价值和目的,最终体现在一府两院工作的改进和落实上,体现在群众看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上。为此,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意见的跟踪监督,以审议意见书、视察意见和建议的形式向一府两院进行书面反馈,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近年来,为了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我们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调查,及时了解整改实施情况,在每年的最后一次常委会上听取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执行监督意见不落实的督促纠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工作实效。

换届以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和尝试,但是,离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法和实施办法,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为努力开创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