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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机制 促进依法行政 推动科学发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4-28 01:47   [收藏] [打印] [关闭]

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宜都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不断完善机制,改进方式,力求监督“抓得准、抓得住、抓得好”,致力于推进责任型、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突出重点,拓宽途径,科学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确定好监督议题和计划,事关监督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常委会广开言路,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力求监督顺民意,贴民生,促发展。一是意见征集多途径、广范围。采取专班上门、问卷调查、网上征集等多种途径,广泛征集代表和群众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议题的建议。年底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到乡镇处、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对次年监督议题的建议,掌握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愿望。在人代会上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全体参会代表和列席人员对监督议题的意见。在宜都人大网站上设置了主任信箱、建言献策栏目,发布公告,利用网络平台让社会和群众充分发表意见。二是突出重点,科学确定。对多渠道收集的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汇总,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代表建议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集中问题,按照“抓大事、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心筛选提炼,拟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使议题的选择确定过程成为汇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的过程。去年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冰冻灾后生产自救工作情况等5个专项工作报告,对森林法等5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城市建设管理、农村供水、电信等工作情况开展了视察监督,有效推动了政府工作落实。今年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小型水库整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招投标法、科技进步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双低”改造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视察监督。我市人大监督什么,公众参与点题的作法被《中国人大》、《检察日报》等媒体推介。

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步监督与跟踪监督、专项审议与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相结合,把握关键环节,不断改进方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注重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常委会把深入调研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细抓实。一是组建专业调查组开展调研。根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法定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的内容,有针对性选择熟悉精通行业工作的代表参加调查。坚持把审议议题转化为调研课题,调查组深入全市各乡镇处、部分村和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走访、实地视察、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广集民意民智,做到调研形式活、范围广、层面多。二是注重提高调研质量,着重在查找问题、分析根源、提出建议上下功夫,力求总结评价全面真实,指出问题准确实在,建议措施符合发展实际、可操作性强。如去年5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市10个乡镇处、62个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认真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广泛收集代表和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检查组综合整理共收集22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19条改进执法的工作建议,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二)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会议审议是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环节。常委会严把民主议事决策关,做到反映情况客观实在,分析问题全面准确,提出建议切实可行,着力提高审议质量。

一是坚持会前集中视察制度。常委会审议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视察,掌握真实情况,促使会前深入思考,认真准备,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准确的判断,审议时积极发表意见,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常委会审议畜牧生产、冰冻灾后重建、旅游发展、节能减排、交通工程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时,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到部分养殖大户、农业生产基地、工业企业和两条一级路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视察。通过实地视察了解实情,做到了审议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提出的审议意见针对性强。

二是建立民主测评机制。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常委会审议结束后,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结合政府专项工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及执法检查中自行整改、依法纠正等方面的情况,对专项工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宜都人大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执法情况进行投票测评的作法被《湖北日报》、《人民代表报》等予以报道。

三是坚持代表互动机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的主体作用,制定了联系代表制度,从代表知情知政、参加常委会活动、提供履职保障等方面,保证和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有序参与。常委会审议坚持中心发言与分散发言相结合,委员发言与列席代表发言相结合,查找、分析问题与提出建议相结合,根据审议议题的内容,安排更多的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同志参与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保证届内每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在监督中的作用。会议审议时为列席代表提供发言时间,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作为审议意见的内容认真整理。如审议会计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列席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单位会计培训的意见,市政府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先后举办了2期培训班,重点对全市30多家大中型企业会计进行了会计法等知识的培训。

(三)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监督效力。一是预算监督抓实质。坚持程序与实质并重,严把预算编制审查关、预算执行关和决算审查关,强化预算监督。针对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不够完整细化,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督促财政部门科学编制预算,规范预算执行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常委会加强预算监督,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促进了依法理财。二是备案审查抓规范。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从审查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予以规范。坚持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对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方面进行审查,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三是接受监督抓公开。采取向代表寄送公报、简报、文件等方式,利用市新闻中心、宜都门户网、宜都人大网等平台,对作出的决议决定、年度监督计划、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等予以公开,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监督行为,自觉广泛接受监督。

(四)坚持法制教育长效机制,促进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一是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定了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编印了常用法律法规选编,提前向市委提名推荐的拟任对象发放学习资料,任命前统一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提请任命。二是集中组织学法。利用代表培训、集中执法检查等有利时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适时对他们进行“充电”。如去年执法检查动员会上,邀请三峡大学等单位的法律专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执法检查组成员、“一府两院”和乡镇处人大负责人、被检查的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班子成员及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未列入执法检查主管机关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了《会计法》等5部被检查法律知识的专题辅导。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健全督办工作机制,着力增强监督工作效果。抓好督办落实,是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力举措。常委会突出督办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督办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审议意见督办机制。严把审议意见公布、督办、落实反馈环节,对审议意见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及时规范转办,明确办理时限和反馈要求,真正做到决而必行、行而必果。审议意见处理过程中,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全程跟踪监督,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并将处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反馈,防止审议意见处理流于形式。如针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药品市场监管、公务员培训教育、违法违规用地制止力度的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共查处350起林业违法违规案件,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执法车辆183台次,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310起;举办了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公务员5530人次;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件,面积21800多平方米,矿产违法案件4件,并处罚款6.8万元,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效果。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审议,强化跟踪督查。去年4月,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向常委会反馈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10月,组建专班到5个乡镇和部分涉旅部门、旅游企业,对旅游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决议,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提高了审议监督实效,促进了全市旅游业发展。今年,常委会还将对去年8月份后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节能减排计划执行、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跟踪抓好落实。

二是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督办代表建议是协助改进政府工作,推动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我们以强化办理督办为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不断完善督办机制,采取工作机构经常督、常委会领导重点督、新闻舆论跟踪督、提建议代表全程督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每年5月和9月,代工委联合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媒体,对办理情况开展两次督办,督促承办单位查缺补漏,规范程序,加快进度。7月,开展“建议办理督办月”活动,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面督促纠正。建立了重点建议督办制度,重点筛选事关长远和大局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狠抓落实。近年来,由于人大督办紧,政府及承办部门重视程度高,办理力度大,建议办理见面率、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到了98%,已经落实和正在解决的建议达到了86%。

三是完善人大信访督办机制。坚持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了人大信访制度,健全了信访登记、呈报、转办、督办、回告等工作程序,做到办前有登记、办中有反馈、办后有答复,件件有交代。实行来访首问负责制,严格专职信访人员岗位责任制,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常委会领导定期接访制度、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访联系制度,完善督办落实制度,以制度保障信访处理落实,督促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把握原则,加强沟通,形成良好的监督运行机制

常委会始终把握形成推动科学发展合力这个出发点,坚持服务大局,依法监督,合心合拍,尽智尽力。

一是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原则,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常委会始终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原则,对年初工作要点、年度监督计划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市委批转执行。对阶段性的监督工作安排、重大监督事项事先向市委汇报,积极争取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保证了人大监督的正确方向。

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人大与政府虽然分工和职责不同,但工作目标是一致的。我们坚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工作中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早征求市政府对监督工作安排的意见,及时通报监督工作情况,以增进信任了解,达成共识。实施监督前,常委会和相关办事机构对监督内容、工作程序、相关要求等及时函告,工作中及时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做到共事共心,共谋发展,形成了协调配合的良好格局,使监督以法赢人,以理服人。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监督能力。人大监督是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打铁还须自身硬”,常委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调研视察、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等,不断提高组成人员政治理论、法律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常委会把法律知识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年初制定了法律知识学习计划,建立了定期学法制度,每季度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去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了物权法等5部法律,今年至少开展对招投标法等5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经常性开展理论、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促使常委会组织人员较好地掌握法律政策,在依法监督、推动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共宜昌市委常委、宜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宋文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