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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审议质量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审议报告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基本的形式。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都专章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在程序上、方式方法上作了具体规定,但如何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仍然是地方权力机关需要认真思考和努力探索的重要课题。
巴东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自2006年底成立以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36件,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了该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威信。
一、科学选题是前提
审议的针对性强不强、效果好不好,符不符合人民群众意愿,能不能推动全局工作,议题的选择很重要。
首先注重选题参与人员的广泛性。每年年底,由各工委上报下一年度审议的建议议题,印发各单位、乡镇、常委会组成人员广泛征求意见,然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最后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常委会公报的形式印发全体县人大代表和县直部门,同时,在提交人代会表决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专节进行表述。由于在选题过程中坚持了规范性和民主性的统一,因此,每年在开展议题调查时,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积极响应,得到了“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
其次是突出重点选题。在议题的选择过程中,除例行审议的工作报告外,坚持“抓大放小”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科学确定审议议题。如:2008年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和比例过低情况,审议了事关全县40多万农民切实利益的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县人民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出台了《巴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实施方案》,提高了人民群众参加新农合的信心和积极性。
二、深入调查研究是关键
审议的过程能不做到有的放矢,有没有足够的深度和广度,审议前的调查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切实做好调查研究这一关键环节的工作,坚持按照“领导牵头、委员代表参与、基层群众配合、部门单位联动、集体讨论研究”的工作模式开展调研工作。每次开展调研前,都要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组成由1-2名常委会领导牵头,对口工委和熟悉此项工作的人大代表参加的议题调查组,负责此次调研活动。调查组成立后,及时结合议题、结合实际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工作内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调研过程中,注重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多深入到乡镇、企业、群众,实地查看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召开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了解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集思广益地提出建议和对策。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召开1-2次调查组成员碰头会,集体讨论研究报告的撰写,力求调研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分析问题准确、建议切实可行。必要时,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同时,常委会召开前,及时将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高了审议的针对性,确保了会议的连贯性,也为常委会作出科学合理的审议意见提供了依据。2007年,常委会根据县人民政府提请,针对我县乱埋乱葬、殡葬扰民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情况,在进行长达3个月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了《巴东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为改革和规范殡葬管理,推动城市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 依法审议是核心
开好常委会会议是提高审议监督质量的核心工作。近年来,对此该县做了一些工作,总的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制度。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审议通过了《巴东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巴东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促进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该县的常委会审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审议方式。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适当扩大县直部门列席常委会规模,经主任会议研究,通知非法定的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参加常委会会议,发挥群策群力作用。加大舆论媒体监督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人大审议过程,增加常委会会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注重新技术运用,今年年初,购置了投影仪,在审议中,可以使用图文并茂的课件,让与会人员人员对审议的议题和发言有了更加清晰直观的认识,使审议更有深度。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中心发言人的作用,增强其他与会人员发言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切实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保证组成人员都能在常委会会议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会议的决议、决定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尽可能地安排充足的时间让与会人员有发言的机会。同时,注意引导发言人员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多提建议和意见,适时集中意见和建议,确保把每一次常委会会议开成一次务实的会议。
四是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印发审议意见。审议成果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形成的审议意见。作出的决议、决定力求做到切合实际,推进工作。审议意见坚持做到在高度综合的前提下,反映少数组成人员的重要发言,力求审议意见客观、全面。如: 2009年作出的《关于巴东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神农溪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神农溪片区修建性设计规划的决议》,为彰显该县城市的文化、民族、旅游特色,加快黄土坡整体移民搬迁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形成关于《巴东经济开发区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在高度概括全体组成人员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重点采纳了部分组成人员的发言,促成了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和招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成立,完善了该县主要的经济平台保障服务体系,为构建“一县双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督办是根本
“一府两院”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抓好落实,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落脚点。人大监督,囿于人大的工作性质、特点和方式,大多是事后监督,因此加强督办就显得极其重要。为切实发挥人大审议监督的效力,该县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审议意见在一个星期内交付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办理时限,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常委会的督办事项。同时,积极向县委做好汇报。二是规定审议意见办理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内,制定出相应的办理落实措施,并报对口工委备案。三是常委会领导应邀积极参加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随时掌握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四是将审议意见的督办任务划分到各工作机构或办事机构,实行跟踪督办,主任会议定期听取督办情况汇报。五是选择重点议题,通知相关部门在半年内向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如:2008年,常委会要求报告的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视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促进了全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今年,常委会要求县人民政府报告了2007年度巴东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同时要求县水利局等3个单位报告本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力。(巴东县人大常委会 刘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