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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推进民宗侨外工作全面发展
近年来,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调研,依法监督,为增进民族团结,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为了保证民宗侨外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常委会先后多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坚持突出重点,不贪多求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每次力求督促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至二个问题,较好地保障归侨侨眷、少数民族及台胞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在《归侨侨眷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地区,实地察看了6条街道和5个辖区单位,以保障归侨侨眷权益为突破口,督促区政府认真落实湖北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中“依法拆迁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作为补偿标准应当比当地其他房屋增加30%”的有关规定,使全区33户拆迁归侨侨眷共计2200平方米享受了补偿优惠政策,补偿金157.66万元全部落实到位。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困难归侨侨眷爱心帮扶工作,为全区20户生活比较困难的归侨家庭及近千名下岗归侨侨眷提供生活资助三万余元,提供再就业工作岗位20余个,受到归侨、侨眷的欢迎。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中,以台商反映较多的问题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江汉经济开发区等有关单位和街道进行重点检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督办力度,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促使台商反映的问题圆满解决。在《城市民族工作条件》的执法检查中,将落实落实民族政策为重点,督促区政府重点解决好少数民族企业房产纠纷和涉及少数民族企业改制后持续发展问题,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及时化解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投入20万元用于汉口回民小学的校舍改造和硬件建设,投入40万元用于改善武汉一中新疆班改善教学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中,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民权路清真寺、佛教正信会等宗教场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一方面做说服解释工作,一方面及时反馈,督促政府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及时解决佛教正信会房屋因周边施工受损和凄隐寺房屋裂缝问题。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发挥好参谋咨询作用,较好地促进了民宗侨外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在十次党代会上,区委针对江汉实际,确立了建设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的奋斗目标,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推进我区对外经贸及旅游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作为推进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多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对我区对外经贸、招商引资和旅游工作开展视察和调研,认真听取区外经局和商务旅游局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区内的部分外资企业、宾馆、饭店、旅行社及相关景点,召开有外资企业及部分旅游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走访部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委员和代表形成了多项有针对性的调研意见。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过程中,委员们指出,区政府要围绕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突出以金融和区域总部为招商引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外经贸及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将旅游业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发展极具商贸特色的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区政府高度重视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强化对重点引资项目的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负责到底,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仅2008年,全区实现外贸出口1.75亿美元;完成合同外资1.3亿美元,同比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1.03亿美元,同比均增长5%。将商贸与旅游业结合起来,积极推进龙王庙商圈及沿江商贸旅游板块的发展,鼓励和引进高档酒店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
三、加强沟通,增进联系,营造和谐共进的工作局面
为了促进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常委会坚持正确处理加强监督与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职权的关系,将支持与监督有机统一,有效结合起来。作为人大民宗侨外工作机构的教科文卫工委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府对口部门的沟通,通过建立走访对口联系单位等制度,每年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动态,掌握其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积极参加对口部门的重大活动。只要是对口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开展重大活动,教工委都应邀积极参加,并利用参加这些活动的机会,掌握各部门的工作和执法情况,主动支持对口部门的工作。每年年终都邀请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教工委会全体会议。近年来,教工委按照议事规则,每年年初、年中、年终都要分别召开专委会全体会议,邀请对口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并请他们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提出建议,使常委会和教工委的工作重点更加切合实际,提高了工作监督的实效,较好地促进了我区民宗侨外工作的整体提高。
常委会坚持密切联系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爱国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和旅游者以及旅游经营者,尤其是他们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他们参加有关执法、监督和调研活动,为他们知情知政提供方便,为他们提出有关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供咨询服务,并认真办理或督促办理他们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来信来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全区民宗侨外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的社会氛围。去年,常委会办公室和教工委多次接待了归侨陈木佳反映其退休工资标准过低的来访,通过召开有区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督办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侨务政策,严格执行男归侨满三十年工龄,女归侨满二十五年工龄退休享受100%工资待遇的规定,由区卫生局安排经费补足低于标准的部分,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四、强化学习,提高素质,不断适应新时期人大民宗侨外工作的新需要
常委会坚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外经贸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民宗侨外工作队伍。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理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人大民宗侨外工作机构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我们把学习当着头等大事来抓,继续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继续加强民宗侨外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反分裂国家法》、《对外贸易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实施归侨侨眷保护办法和《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结合实际,深刻领会,认真研究。通过深入学习、研究,更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政策法律业务综合素质、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工作实效。通过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真实地反映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爱国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广大华人华侨、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广大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思想、情绪、意见和呼声,切实改进作风,使做出的各项决策都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
三是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为人大民宗侨外工作提供组织制度保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跟踪监督机制,规范有关建议、批评、意见和来信来访转办和督办工作;改进考察、调查、视察工作,使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得到进一步加强。
回顾近年来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人大民宗侨外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应当切实把握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强化服务,是做好工作的前提
长期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民宗侨外工作不仅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且非常敏感,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尊严、祖国对外形象和长治久安,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必须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观念摆在重要位置,工作中既要讲政治,又要讲感情,始终以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侨台及民宗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工作的切入点。
民宗侨外工作面对的是特殊群体,虽然他们人数不多,但认真做好了这几方面的工作,对于促进我区加快发展,创建平安和谐新江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我们始终把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江汉发展的大局,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无论是安排年度工作还是拟定工作方案,都紧扣主题,精心筹划,找准角度,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三)与时俱进,努力创新,是做好工作的动力。
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不断紧跟形势,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思路和方法,工作才能有成效,有发展。在思想观念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在工作机制上,注重总结完善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学习借鉴兄弟区人大的实践成果,形成一系列制度,使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在工作方法上,重视事前的调查研究,事中的反馈沟通,事后的跟踪督办和及时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联系,形成合力,是做好工作的保证。
民宗侨外工作涉及面广,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密切各方联系,争取上下支持,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一条宝贵经验。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与政府各对口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归侨侨眷台胞及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使我们的工作每年都有新的时展。(江汉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