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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地方人大发展的轨迹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11-20 07:19   [收藏] [打印] [关闭]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所取得的成就,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30年积累的经验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通过大量丰富而生动的民主法治实践,开创了地方人大工作一片新的天地。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9月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至今,在江汉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探索中前进,在继承中发展,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30年来,七届代表大会、34次代表大会会议、193次常委会会议、7206名区人大代表,见证着江汉人大一步一步、铿锵前行的历史脚步,见证着江汉民主法制的进步,见证着江汉经济社会的发展,见证着江汉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 可以说,江汉人大设立的30年,是江汉人大及其常委会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江汉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30年,是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和支持“一府两院”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法律法规的30年,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30年。

回首江汉人大30年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历届人大的监督工作既有共同之处,保持着连续性,同时各自也呈现出鲜明的特点,总的特点是监督制度日益完善,监督思路不断创新,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一、从面面俱到的监督,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人大监督的重点更加突出

江汉人大设立之初,由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往往无法可依,人大的监督工作多是自说自听,流于形式,监督效果大打折扣。随着人大工作经验的日益丰富、人大工作者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监督效果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近年来,我们严格遵循“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选择确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和执法检查项目;对于所检查的法律,也突出重点问题进行检查,选择一部法律中的几个问题有所侧重地进行检查。换届以来,我们围绕城市建设管理、教育布局调整、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取得好的效果。针对今年我区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常委会将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方针做为监督的重点,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劳动再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从单一监督方式向以监督法为依据的多种监督方式转变,人大监督形式日益丰富和规范

30年来,江汉人大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监督计划预算执行,到逐步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和专项工作监督,从探索开展述职评议、个案监督再到形成以监督法规定的,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主要形式,以询问和质询、专题调查和代表视察等为延伸手段的多层次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监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经验,坚持继承与规范相结合,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常委会义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执法检查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等监督工作制度,对监督工作的重点、形式和程序都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较好地完善了议事、决策机制和监督工作机制,使人大监督工作富有成效,为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从开展单项监督向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开展跟踪监督转变,监督工作的实效不断增强

人大工作多年的实践表明,一些涉及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和需要长期关注的综合性问题,单项监督和初次监督已经不能适应监督工作的需要,要取得好的监督效果,必须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将首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把单项监督与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把推动自身整改与督促巩固整改成果相结合,通过提高审议意见和操作性,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使监督工作的实效得到进一步增强。如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至此,换届以来,常委会已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连续3年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每年都坚持听取1次专项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汇报,先后4次对食品卫生法及药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有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参加的不同层次的视察和调研活动20余次,提出审议意见和议案建议40余件,并对审议意见及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视察,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食品和药品安全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四、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财政预算监督的力度更加增强

常委会设立之初,财政预算的审查批准和监督工作,往往停留在程序性监督上,提出实质性的监督意见少,监督难以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历届常委会在认真总结财政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出一套符合江汉实际的预算监督工作方法和程序。预算监督工作按照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并举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专题调查、主任会议预审等方式,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的编制,就草案安排是否符合我区实际,是否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人代会上,要求财政部门详细提供收入完成情况、支出预计、收入预算、支出计划表及名词述语解释,引导代表认真审议,集思广益,形成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审查报告和决议。人代会后,将预算审查监督向下延伸,着力督促建立、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要求细化部门预算,并抽查部分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此促进政府依法理财,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促使我区预算监督实现了由程序性向实质性,从宏观到具体,从对资金使用合理性向效益性监督的转变。

五、从监督“一府两院”向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转变,监督过程进一步公开

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常委会设立初期,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多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除了每年人代会上由人大常委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外,少有人民群众直接监督人大工作,人大履行职责的多与少,好与差都取决于个体的自觉性,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重视不够,公开的内容十分有限。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推进和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江汉人大在公开人大监督工作,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方面不断探索创新。近年来,江汉人大认真贯彻执行公开性原则,通过采取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每年监督工作议题;通过寄送文件资料和人大网页,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公布年度工作要点、监督计划以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公告和“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整改情况、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及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邀请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项调研,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等形式,广泛吸收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公开的对象逐步扩展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使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从以往的文件式、选择性公开逐步扩展到动态、全方位的公开,较好地拓展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渠道,增强了国家机关的亲和力和政策透明度。

回首地方人大30年走过的历程,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新的历史时期,地方人大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苦干争先,才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征途中书写新的篇章。(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吴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