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代表通道 >> 文章详情
抓好“七环节” 增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效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而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人大监督的效果。为增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效,各地人大常委会在进行着不懈地努力和探索。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云梦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方面的成功与不足,认为认真抓好七个环节的工作,以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为基础,在工作中注重细节多调研,在制度上注重实效抓规范,可以较好地增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效。
一、提高认识,增强监督决心。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监督是代表人民依法进行的监督,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权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规范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推进依法治国的不可或缺的有效途径。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认为已不在经济社会建设的一线,没有必要再去管“一府两院”的工作,更怕监督多了、认真了得罪人。在工作中尽量少去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多抱有“多栽花少栽刺”的思想。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时不想开口,既便开口也只说好的。其实,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人大的监督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支持,是为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更好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今后的工作,使其工作始终不偏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正确方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身上肩负着为民代言、代民行权的神圣职责,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倾听群众的呼声,增强监督的决心,大力且卓有成效地开展监督工作。这是增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效的思想基础。
二、大力宣传,营造监督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实施已有两年多了,有效地保障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推进了依法治国。但在实践中,不仅存在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想大力监督的现象,还存在“一府两院”少数党员干部不理解人大监督、不配合人大监督的现象,让监督法的效力不能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作为监督法的执行主体,不仅自己要充分认识到监督法的意义、熟练掌握监督法的内容,更要向“一府两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监督法,让社会各界都认识到贯彻实施监督法是我国政治体制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证。尤其是要让“一府两院”领导干部认识到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在心理上完全接受人大监督,并且在内容上基本掌握监督法,在行动上自愿配合监督工作。这样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就会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前期调查至后期督办,整个过程就会轻松顺利得多,监督与被监督双方会真正齐心协力朝共同的目标努力,大大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围绕大局,选准审议议题。议题的选定是审议的前提,直接关系到常委会审议的质量和人大监督的权威。议题过多,审议质量难以保证;议题偏离大局,群众不关心,开展审议的意义不大。所以议题的选择要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每年按照监督法指明的途径,不求多、面面俱到,要重点围绕党委工作大局、政府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确定审议议题。今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这个大局,关注民生,确定听取和审议“关于城北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关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关于楚王城遗址公园规划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受到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已完成审议的几个报告的审议结果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支持。
四、坚持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内容非常丰富。要取得实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对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所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程序基本掌握。只有成为一个“专家”,在监督工作中,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才能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好监督工作,提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就一定要坚持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尤其是对不熟悉的某项专项工作,要广泛收集资料、沉下心来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五、深入调研,掌握实际情况。选好议题,学习了与该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一些专业知识、工作开展方式等,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来说还不够。要能真正发现问题,必须在审议前深入调研,掌握实情。要到基层去,实地调查专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到群众中去,倾听他们的感受和想法。“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一府两院”的某项工作开展得怎样,成效如何,基层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也应该是衡量“一府两院”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当然,调研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听汇报,又要实地调查、走访座谈;调查要坚持普遍调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走访也要坚持明访与暗访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掌握真实、客观的信息,为找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提供第一手资料。
六、认真审议,提出切实意见。会议审议是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实效的核心,是否充分、深透直接影响审议质量。人大常委会要在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调研、精心准备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会议审议。首先,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利,每次会议都安排足够的时间,让各位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其次,要有制度和措施激励每一位组成人员开口发言,不能让部分组成人员闭口当旁听,置身事外,要努力营造踊跃发言、认真找问题、积极想办法的氛围。第三,要坚持创新,丰富审议方式。可采取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相结合、组成人员询问与“一府两院”及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调查组的书面报告与常委会领导的总结讲话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丰富审议内容、扩展审议深度。第四,可确定中心发言人,发挥中心发言作用。常委会每次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可确定一名表达能力强的委员为中心发言人,要求其用更高的标准去学习、调研,并提前解读报告,写出针对性强、富有说明力的、较全面的高质量审议发言稿,促进会议审议质量的提高。第五,要增强审议发言的针对性、可行性。在每次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既要踊跃发言,发言又要有针对性、切中主题,切忌说套话、空话、不着边际地谈;又要符合法律政策、客观公正、合情合理,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联系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七、完善机制,督办审议意见。审议意见的落实是提高审议质量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和完善机制,督办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一要精心提出审议意见。审议完专项工作报告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迅速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领导的讲话等记录、专项工作的调研报告,进行归纳整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及办理的时限。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以办公室文件形式送“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并抄送有关部门。二要成立督办工作专班。人大常委会机关可以设立专门的督查室负责督办,也可以由分管该专项工作的专委会负责督办,有了专门的督察人员,就可以定期到被审议的单位和部门、到问题的发生地跟踪检查、监督落实,并把落实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对落实不力的,由负责联系该单位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负责督促办理,对不能按时办理的要给予说明。三要及时把“审议意见”及“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进度、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这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是一个很好的促进,把单纯由人大监督变成人大与人民群众一起监督,可以大大增强监督的实效。(云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汉峰)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