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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评议 还权于民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对政府及其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不仅是人大常委会有效的监督形式,也是有益的政治活动,理应组织人民有序参与。2009年8月至12月,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直十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在整个活动中,坚持让群众知情、让群众谏言、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实践使我们感受到:这种开门评议、还权于民的做法,既保证了评议扎实有效,又得到了社会普遍赞誉。
一、多途径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促进被评单位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践行科学发展,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而只有让广大群众了解评议,关注评议,投身评议,才能保证评议活动扎实开展。
以往评议的经验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如何开展评议和被评单位对待评议的态度如何。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下发全市各部办委局、各社会团体以及各镇(包括管理区、开发区)。各被评部门按照要求制定出台了迎评方案,并印发给他们的所辖单位。在召开动员会时,我们一改过去的做法,除了党政干部参加会议外,绝大部分是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企业法人、社会知名人士等方面的代表。各单位在召开迎评会时,也都安排基层职工全部到会。会上,重点让市政府和被评单位领导逐个进行表态发言,谈思想讲认识、谈打算讲措施。同时,还要他们把对照评议内容组织班子成员查找出来的问题向本单位和邀请前来把脉问诊的社会各界人士一一公开,引导群众提意见。这种诚恳的表态和亮“丑”的举动,让人们感到被评单位领导情真意切,从而消除了思想顾虑。发文件、召开会议,其影响面毕竟有限。为了让更多群众知道评议,我们在广播、电视与网站等媒体上开辟“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宣传栏目,编印《人大专项工作评议简报》、《迎接人大专项工作评议简报》,承载《评议方案》、单位自查问题、评议活动进展等情况。通过这些措施,使人大专项工作评议一时间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各行各业的群众纷纷来电来信或登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
二、多渠道收集意见,落实群众的发言权
政府部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其服务态度的好坏、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效率的高低,群众的感受最深刻;被评部门的工作成绩大与小、存在的问题多与少,群众最有发言权。所以,要了解真实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必须通过不同途径收集群众意见。
一是深入群众。在评议过程中,我们成立8个调查组,分头收集意见。不仅走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民营业主,而且调查被评单位的干部和职工;不仅座谈市直单位,而且深入到乡镇及村组。既进行集中座谈,又单独交流畅谈;既听在职人员的意见,也听离职老同志的意见。在“零距离”的接触中,了解群众的看法和要求,听取群众的评价和意见。二是设立热线电话。为了方便群众提意见建议,我们对社会公布了人大评议办公室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得到群众的热烈响应。有的村民打电话反映提水泵站的电费收取中的问题,有的居民指出移动通讯服务上的问题。三是发放征求意见函。我们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通过对重点人群邮寄,在重点区域当面填写,为部分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创造条件。整个评议活动,共走访座谈社会各界群众3000多人,发放征求意见函2000多份,累计收集意见建议600多条。
三、多形式督办整改,实现群众的监督权
人民群众总是希望自己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够很快得到解决。因此,被评部门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了,整改是否彻底,必须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改的公开透明,也才能促进被评部门全力整改。
首先,把反馈的评议意见公之于众。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座谈,我们把社会反映归纳整理成评议意见。除反馈给被评部门,还印发给部分群众代表,并且在媒体上公布被评部门需要整改的问题,便于群众监督。其次,让被评部门“一把手”在媒体上汇报本单位是怎么整改的、整改的效果如何,以讲话和录像等形式逐个在电视上公开,便于群众跟踪。第三,邀请群众代表督办整改。评议中,我们多次组织整改督办活动,每次都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分头到被评单位,对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逐个进行检查,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让被评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直到群众满意为止。譬如有群众反映一个乡镇水厂水质不达标的问题,第一次整改使水质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群众担心不会长久保证这样的水质。于是,督办专班会同水利局再次上门同水厂管理层、群众代表一起研究制定出一套从机制上保证水质的办法。群众高兴地说:“这一下,我们就没有后顾之忧啦!”
四、多方面让位于人民,保障群众的评判权
谁来给评议定性?是由高层领导说了算,还是由人民群众说了算?这次评议,我们打破过去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的惯例,把评议的裁判权最大限度地交给群众。从而,使评议结果“让群众满意”,从口头变成了现实。
一是群众参加评定的人数比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多。让更多的群众参加评定,才能比较准确地体现民意。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测评由100名人员组成,其中各界群众代表占三分之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占三分之一。二是群众代表的分值比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的《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实行百分制量化无记名测评定性。人大代表占35分,企业法人和民营业主代表占35分,镇级干部代表占15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仅占15分。这种分值比例,在以往评议中是从来没有的。三是让群众自主选择打分档次。量化打分时,我们不限定打分的分值,即使在一个档次内,也可以有不同的分值。参与打分的群众代表可以根据自己对被评部门的满意程度,自主决定给被评部门打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不同分值。(湖北省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志海)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