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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政府完善六项制度 为人大监督营造良好环境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8-20 08:55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枝江市政府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政治责任和促进改进政府工作的大事来抓,通过完善六项制度,建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为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从重要工作报告通报、规范性文件起草、人事任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工作联系。建立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平台,健全完善市人大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联系人大工作,每年至少召开联席会议2次,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市政府办公室、各组成部门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定期沟通,互通情况,交流信息。

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政府工作情况资料,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民生实事落实等情况,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每年人代会召开前,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并根据人大代表意见不断充实和完善。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开展的重要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不断拓宽人大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夯实接受人大监督基础。

三是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开展市政府领导中的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面对面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近几年来,通过述职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200多条,办理落实170多条,赢得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市长、副市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每位市长、副市长分别联系10名人大代表,经常走访,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政府工作情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真心实意与代表交朋友,推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四是建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政府会议制度。推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市政府会议制度。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和重要专题办公会议都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增强对政府决策过程的了解,变事后被动接受监督为事前主动接受监督,提高了决策质量。在落实、执行决策过程中,市政府班子成员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落实、执行决策活动,确保了执行不走样、不落空。

五是建立市政府领导和组成部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参加或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回答询问或咨询,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在人大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如实汇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

六是建立人大监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人大的各项业务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确保经费逐年提高。对人大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大型活动等所需经费,市政府都根据实际需要予以保证。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和活动的时间,并正常享受各项经济待遇。代表活动经费按市级代表每人每年不少于1000元、镇级代表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的标准,纳入同级预算,并逐年提高;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加有关活动,给予适当补助。(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冯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