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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方式 建设和谐农村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11-09 08:27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农村监督工作纪实

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支持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特别是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颁布以来,我们结合实际,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致力于服务和保障民生,针对农民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涉农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以达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更为和谐的执法、守法环境的目的,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突出重点,搞好法律执法检查

涉农执法检查是人大对法律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必须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和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确定执法检查内容。

我市是全省畜牧业养殖大市,今年来,全市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普遍提高,畜牧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发展的重点,针对这一重点,去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对畜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兴山、当阳、枝江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实地了解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还听取了市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为民同志向大会报告执法检查的情况,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畜牧法取得的成绩,对畜牧业发展融资难、用地难、粪污治理难,畜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畜牧产业化经营体系不健全,畜牧产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备,畜牧业执法和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会议经过审议,形成了积极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严格依法监管确保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和完善畜牧业执法和服务体系,坚持产业发展与保护环境和谐一致共4条审议意见,提交市政府办理,此次执法检查对我市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畜牧法及其相关法律,强化依法治畜,加快畜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抓住热点难点,监督政府专项工作

根据监督计划的安排,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情况两个专项专项工作报告,这两次调查都有两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进行,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切实掌握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紧紧抓住中央出台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全力抓好项目建设,掀起了新一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潮。针对这一热点,去年11月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审议,大家认为,市政府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亮点突出。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建设投入仍显不足;部分小型水利设施存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基层水利技术力量较薄弱,不适应水利设施项目建设的需要等问题亟待解决,为此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完善全市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加强水利技术队伍建设的审议意见。

我市山区县较多,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差,贫困群众规模较大,加之县级财力十分有限,扶贫投入与需求矛盾突出,让贫困地区老百姓脱贫致富是政府工作的难点。今年我们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扶贫开发情况报告,大家一致认为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贫困人口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差,自我发展能力弱,脱贫致富的基础仍然不牢,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还在拉大,现阶段我市扶贫资金投入总量明显不足,扶贫资金投入现状与扶贫任务要求之间的矛盾还十分突出。为此,提出要认真做好两个“有效衔接”,要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的力度,要积极谋划,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审议意见。

三、选准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开展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下,抓住人民群众关系的热点难点和重大民生问题,选准议题,开展了涉农方面的调查研究。

《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去年5月底至6月初,农经委对全市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开展了调查,通过调查,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全市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充分肯定了成绩,针对存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不够,合作社内部建设不够规范,优惠政策落实不够,指导机构服务能力弱等问题,提出了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合作社5大工程(发展、示范、培训、农超对接、品牌培育),加强合作社指导共5条建议。常委会将调查报告在《人大参阅件》转发,送市委、政府领导参考,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跟踪问效,确保审议意见落实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依法监督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审议意见的质量,充分发挥审议意见的作用,是落实审议意见,提高监督实效,人大履职的关键。

今年以来,我们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常委会会议来表决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提升了审议意见的落实。在常委会前,首先由政府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书面向常委会报告,农经委通过调查、抽查、走访等多种形式,检查是否认真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落实,然后向常委会提出政府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审议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提交常委会会议来表决。在对畜牧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和中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报告审议意见进行督办后,我们认为政府对审议意见的办理高度重视,在收到审议意见后,主要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的情况。对于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能够做到逐一不漏地进行认真办理,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出题”准确,市政府接受监督“答题”全面、扎实。

五、加强督办,让代表建议“花开有果”

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每年的8月是我市人大常委会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月,我们抓住这一活动,坚持领导牵头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不断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注重办理实效。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农建议29件,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农建议21件,通过督办来看,各建议承办单位都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工作,均与建议提出的代表进行了联系沟通,并进行正式答复,有效促进了建议办理。(宜昌市人大农村委  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