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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支持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12-30 01:30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11月1日,襄阳市襄州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并作出决定,从五个方面加强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内容、方法措施、服务大局等各方面情况的宣传,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是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三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从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探索创新,改进监督方式,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四是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增强接受内外部监督的意识,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严格、文明、廉洁执法,有效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五是要不断增强服务中心和大局的意识。结合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围绕区委中心开展工作,使法律监督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保障。(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  杨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