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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
为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夏秋之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同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抓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抓手;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愈来愈突出,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损害政府形象。“早晨买地沟油炸的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铵奶,啃个染色馒头;中午买条避孕药鱼,称块瘦肉精猪肉,开瓶甲醇酒……”看似夸张的短信戏谑,却某个方面反映当下食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的现实窘境,道出普通百姓“今天还有什么敢吃”的无奈,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及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对于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呼声一直不断,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为督促政府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09年、2011年两次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4月29日作出指示:“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群众都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又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关注民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旨在运用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方式,切实增强法律实施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意识,增强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全社会依法监督意识,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要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要采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方式,大力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通过正面引导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监管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提升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而推动一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只要我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依法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就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人民群众就会吃得放心。(丁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