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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命之水常清
——竹溪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监督“水”
近年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重心,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监督理念,倾力改善民生,着重围绕“水”字做文章,提出一系列好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促进了水利规划、水法的贯彻实施、城区居民饮水水源区保护、城区供水、污水处理厂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决定规划,推动执行
常委会发挥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紧紧抓住事关全局、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主动作出决议决定。2009年8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竹溪县水利综合规划(2008-2020年)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常委会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农”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了《关于批准竹溪县水利综合规划〈2008-2020年〉议案的决定》。同时,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圆满实现。
找准症结,开出处方
2011年5月,县人大成立了常委会分管主任任组长的《水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水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由于《水法》涉及面较广,为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取得实效,执法检查组根据前期调研掌握的情况,将水源地保护、河道排污以及非法采砂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确定为检查重点。在检查形式上采取“三个结合”,即听汇报与看现场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抽查执法档案与走访案件当事人相结合。同时,为扩大执法检查的影响,通过电视台和《今日竹溪》杂志社对整个执法检查过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在今年开展的环保世纪行活动,也将主题确定为“保护水资源,建设生态竹溪”,组织记者采风,进一步加强了对《水法》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随着检查的步步深入,水环境方面的系列问题逐渐呈现。针对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多条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详实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于6月27日召开第29次会议,听取了县水务局代表政府所作的《贯彻实施水法情况报告》,常委会委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向县政府送达了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限期研究办理,办理情况在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报告。
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发现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解决,是该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原则。近年来,常委会加强了对水源区和城区供水情况的专题视察。2008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和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到竹溪河水库管理处、龙坝乡部分村组,实地察看,并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详细了解保护水源的具体工作。常委会充分肯定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水源保护工作方面作出的努力,但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原水源区保护规定不能适应新的要求、缺乏必要的隔离保护措施、龙坝乡集镇污染物对水源区保护构成明显威胁、竹溪河水库库区周边水源污染严重。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提出:“要健全机制,修订完善水源区保护办法;要保障水量,确保城区居民饮水供给;要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水源区保护工作;要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水源区保护格局。”对常委会提出的建议意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投入300多万元,启动县城饮用水水源区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将库区污水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理。为让人民群众饮用清洁卫生之水,常委会继2008年对城区饮用水水源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之后,又对城区供水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供水工作中存在的“净水加工和输送能力不够、城区管网老化严重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督促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区供水规划,加强管道工程改造和企业内部管理等工作。县人民政府积极行动,编制了城区备用水源规划,加大了管网改造和户表改造工程力度,供水企业坚持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了城区供水质量,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先华 万文 张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