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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旅游立法和工作监督 打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靓丽品牌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8-22 09:24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抢抓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机遇,加强旅游立法和监督工作,着力推进长阳清江百里生态旅游产业带建设,使长阳清江旅游成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一大靓丽品牌。2009年,长阳被省政府命名为湖北旅游强县。2010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65万人次,创旅游收入9.1亿元,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106%和203%,连续6年位居三峡宜昌旅游发展前列。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充分运用民族立法权,为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我县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依法享有民族立法权。近年来,随着自治县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旅游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旅游基础设施欠完善、旅游产品开发滞后、旅游资源保护不力、旅游业市场主体不健全、旅游行业管理不尽规范、旅游投入不足等。如何破解发展难题,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用法制化的手段巩固发展成果,营造更加优良的旅游发展环境成为我县旅游工作中的新课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从2009年3月开始启动旅游条例的制定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广泛收集资料,深入旅游企业调研,以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县自治条例、省旅游条例和相关旅游法规为依据,5月中旬完成《自治县旅游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尔后,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初稿反复讨论,反复修改。2010年初召开的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该条例,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5月27日批准实施。

我县通过制定旅游条例,使全县旅游发展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我县打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靓丽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部条例体现了三大特点: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促进旅游业协调稳步发展。把县政府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战略,通过立法程序变为地方性法规,成为旅游部门管理旅游事务、调节与旅游业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依据。条例通过总结我县近几年来旅游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利益共享”的旅游发展原则。明确了政府建立和完善旅游发展协调促进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旅游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机制。二是坚持科学规划,推动旅游资源合理保护与开发。条例规定了旅游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的严肃性,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项目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明确要求自治县其他规划与旅游规划必须有效衔接,并加强了对旅游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与此同时,对旅游资源的普查建档、对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对旅游资源合理利用的形式、从事景区开发的条件及清江水上旅游经营业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通过这些规定,有效避免旅游开发建设过程中,因无能力开发形成“半拉子”工程、盲目开发导致还未开业就被市场所淘汰、企业失信致使政府或银行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的发生,促进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三是坚持依法治旅,保障旅游市场规范运行。条例对旅行社的设立、景区导游证的颁发、旅游景区内的经营行为和旅游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相关部门配合抓旅游安全的职责进行界定,对清江水上旅游客运的安全营运,以及对经营漂流、探险等具有一定危险性旅游项目的安全经营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二、履行人大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为旅游发展建言献策

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旅游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对旅游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了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2008年上半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前,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到清江画廊景区、北纬30°岛、清江古城等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对部分游客进行访谈,听取旅行社负责人、导游和景区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旅游、财政、民宗等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详实的调查报告,供常委会议审议时参考。为使审议更有深度,常委会还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对县内骨干景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视察。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常委会对全县旅游工作发展提出了“加大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的力度;强化景区综合管理;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发挥旅游产业的辐射作用”等5个方面的审议意见。这些意见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后,得到高度重视和及时办理。一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形成合力狠抓旅游业。二是成立清江画廊旅游度假区管理局,实行清江画廊核心景区一体化管理,通过组建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清江沿线分散经营的景区景点全面整合,形成统一的“清江画廊”品牌。三是围绕“游、购、娱、食、住、行”旅游六要素,全面加强旅游要素体系建设,先后建成隔河岩坝区南岸客运码头、改建生态停车场和三星级旅游公共厕所、建成土家风情街和亲水平台等城市景观。加强宾馆饭店接待能力建设,全县含四家星级酒店在内的高档次酒店达到6家,各类宾馆饭店接待床位达到7000余张。四是在积极参加三峡国际旅游节、香港推介会、上海推介会、北京推介会等重要活动的基础上,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投资近千万元,先后成功举办了武汉“长阳土家文化周”、全国冬泳邀请赛、张健横渡队纵渡清江画廊挑战赛等一系列颇具影响的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提高了清江旅游的对外影响力。五是开发了以西兰卡普、清江奇石、根艺盆景、土家特产为龙头的60多种旅游系列商品,培育了毕兹卡艺术团等土家文化艺术团和根艺盆景、清江奇石等产业主体。

三、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为加快旅游业发展助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言人,理应成为全县旅游发展的推动者和参与者。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围绕促进旅游发展提出有分量的议案和建议。近几年来,县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促进旅游发展方面的建议就达20余条,人大常委会通过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办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围绕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政府由一名副县长牵头,旅游、交运、电力等部门积极办理。近两年来,全县累计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改造中华巴土圣山核心景区;建造6艘豪华仿古游船;启动旅游码头和土家风情街综合改造;完成了景区标识系统改造等。同时,将白龙高速接线路至清江画廊旅游码头生态走廊,按照“黑化、美化、绿化、亮化、民俗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在已黑化的白龙高速接线路和津洋口至旅游码头沿线,完成公路路灯安装13.5公里,完成18个地块生态景观绿化,民居民俗化改造26户。围绕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麻池苏区红色旅游开发的建议”,县长亲自主持召开办公会议,把麻池苏区革命旧址群作为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重点保护,投资近千万元对苏维埃政府等旧址进行全面维修把保护工作与发展红色旅游结合进行开发,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过一年的建设,麻池古寨红色旅游正式启动。围绕代表提出的“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力度,建设百里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等建议,政府采取得力措施,依托优势旅游资源,成功引进一批投资过亿、过十亿的项目落户长阳开发清江旅游,项目协议投资额达百亿元,使百里清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基本形成,提升了清江画廊的档次和品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杨明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