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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审计责任追究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10-25 06:37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日,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市审计局局长王华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审计工作的同时,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一些如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预留项目比重过大,土地收储占用预算资金过多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认真整改,特别是要强化审计问责,切实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一、进一步严格财政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编制内容,编实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拨款现象发生,确需变动的,要按法定程序进行。要增加预算执行透明度,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部门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要依法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和审查力度,规范专项资金、基金的预算管理、监督和使用。

    二、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整体水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审计部门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审计监督手段,努力提高审计工作实效。要进一步拓宽审计审查面,特别是对有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和事关民生、社会保障等公共财政支出以及债务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做到及时跟进,全程监督。重视和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效果,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有效。

三、进一步强化审计问责,认真做好审计所涉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对审计发现的带有共同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研究和制订防范和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办法,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财政、监察、司法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配合和协助做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促使被审计单位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警示作用。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跟踪督办,从根本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昌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