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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2-17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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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阮成发副省长所作的《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十一五”以来省政府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赞同这个报告。同时,也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1、省政府要充分认识全省减排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省上下加大对减排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注环保、关心生态,支持并参与减排的良好氛围。
2、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努力改变靠排污费养人的现象。同时,全省设市城市在2007年底以前,县城所在地在2008年底前每吨0.8元的污水处理费要收取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3、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严格依法行政,继续深入开展各行业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
4、省政府要进一步加快“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进度,确保“四湖”流域和西干渠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