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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2-17 01:11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卫生厅厅长朱忠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让农民受益、有效提高农民生命质量,受到群众普遍关注和好评的民心工程。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采取的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参合农民切实受了益,健康保障水平有提高,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赞同这个报告。同时提出了以下主要意见和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认识到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基金水平总体上还是偏低,要拓宽筹资渠道,一方面加大对基层医疗的投入,重点是农村医疗单位医疗器械和设施的投入;另一方面提高对参合农民年人均的补助标准,真正让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减少手续,建立健全制度,合理调配卫生资源,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

3、要进一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采取图文并茂、推广典型等形式,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真正深入人心,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4、要加强农村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农村医疗骨干,用政策提倡和鼓励医学院校学生下基层,充实基层医疗队伍,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的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同时,注重提高县、乡尤其是乡镇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道德素质。

5、要积极推广和运用中医药及其技术,发挥中医优势,大力降低药品成本,千方百计地减轻农民负担。

6、要逐步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化、法律化,政府可以先制定有关规章,成熟后再过渡到人大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