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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5-04 07:18   [收藏] [打印] [关闭]

宜都市人大常委会  周先洪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和卫生事业得发展的德政工程。湖北省宜都市人大常委会从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入手,突出重点,加强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真正让农民放心。

让政策深入人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性强、服务对象多、涉及面广。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常委会每年都对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虽然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家喻户晓,但农民对具体政策知之甚少,心存疑虑。常委会深入了解分析农民对合作医疗存在的困惑和意见,督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各乡镇、村或人员集中的地方建立了政策宣传栏,对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规定、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报销转程流程、用药目录及收费标准进行公开,政策宣传不留死角。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定期将参合农民的住院和门诊病人具体补偿等情况,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建立了130多个免费查询点,供参合农民随时查询。市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举报投诉箱,广泛征求参合农民的意见和建议。2006年以来,共收到投诉举报及意见68起,经核实,采纳建议6条,及时纠正审核补偿错误25起,维护了参合农民的合法利益,深受农民的拥护,广泛调动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2008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了98.3%。

让农民最大限度得到实惠

去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全市10个乡镇处和4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采取个别走访、明察暗访、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听取和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医疗服务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了从源头把关,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强对“五不合理”(合理诊断、治疗、检查、用药、收费)现象的监管等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制定了住院例均费用预警管理,专家定期评审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标准等制度。针对参合农民最关心的补偿政策问题,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审核制度,合作医疗监督机构对涉及补偿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认真进行审核。

常委会加强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力度,5月下旬,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督查组,对17家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运行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成因,提出了强化领导责任,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费用管理,完善约束机制,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今年4月中旬,常委会组建督查专班深入部分医疗机构和部分乡镇、村,采取听单位负责人汇报、访参合农民和患者、查看现场和相关资料、专家组抽查病历进行评审等,重点督查“五不合理”问题的整改落实、住院例均费用目标管理控制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市政府多措并举,严格基本用药目录,对超目录用药一律由医疗机构承担,全市无一家超目录用药控制标准的现象发生,降低了费用成本。推行住院例均费用目标控制管理,兴建了风险共担机制。去年以来,对10个医疗单位超例均费用扣减金额13.28万元。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先后对17个医疗机构的286份大额费用病例针对“五不合理”现象进行评审,扣减金额7.69万元。对4个手术病种实行了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促进医疗消费透明化,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使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重要保证。每年,市人大常委会责成卫生、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去年12月中旬,常委会组织专班围绕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家庭个人账户是否按规定设置;医疗基金是否严格执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补偿方案、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否合理、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范、有无挪用问题;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是否独立预算,有无挤占问题;结余资金是否真实、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对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审计部门严肃处理,限期纠正,促进了基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去年,审核剔出不合理补偿434人次,避免基金不合理支出89万元,规避了基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