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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人大采取五条措施强化县直部门预算监督
长阳县财政局 杨祖勋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财政预算监督权,从创新理念、建章立制和从严把关上着手,采取五条措施,强化部门预算监督。
一是严把县直部门预算初审关。为全面深入了解财政部门预算方案的编制情况,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每年都组织熟悉财经工作和预算知识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组成初审组提前介入财政部门预算草案的调研,在政府“定盘子”前,就深入财政及部分部门预算单位,及时了解政府制定部门预算收支的主要情况和各部门对预算支出的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对部门预算编制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财政部门编制详尽的部门预算计划。
二是严把县直部门预算审核关。人大主任会议严格审查部门预算是否可靠,是否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是否与财力相适应,在审议部门预算时,除要求提供文字报告以外,还要求报送详细、具体到单位的收支预算表格,并尽量将收支项目细化,避免由于部门预算太粗而导致随意性较大的现象发生。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部门预算时,安排半天以上时间,并要求政府主要领导及财政局长列席会议,当面回答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询问。严把了部门预算审核关。
三是严把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关。建立了情况报告制度。县大常委会要求财政部门每月报送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表,通过报送的材料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实行半年和全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加强了财政县直部门预算执行的约束。同时对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追踪监督,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严把县直部门预算调整关。对全县编制部门预算的66个部门、256个单位,严格规定必须按人大及主任会议批准的部门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调整,需作调整的,政府必须事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调整的原因、原则、科目、数额和保证部门预算收支平衡的措施,同时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整,严把了部门预算调整关。
五是严把县直部门预算决算关。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在听取审计机关对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部门预算决算草案进行严格审查,主要看是否执行人代会及其主任会议批准的部门预算,是否体现了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执行部门预算过程是否严肃认真,通过加强对部门决算审批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约束,使自治县县直部门预算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