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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人大首次听取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专题报告
4月30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新华所作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专题报告。这是《监督法》实施以后该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法院的专题工作报告。
王新华从八个方面报告了2007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王新华说,2007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88件,其中,离婚案件393件,赡养、抚养案件46件,婚姻、家庭类案件448件;借贷纠纷类案件121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7件,合同类案件299件;人身权案件151件,财产权益纠纷案件53件,权属及其他纠纷共241件。审结各类案件798件。2007年,受案数同比下降7。76个百分点;审结率98。76%,同比上升0。54个百分点。
王新华同时指出,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审判工作面临的压力大,二是法官业务素质不适应新形势要求,三是审判队伍结构不合理,四是“诉调对接”机制深入推行难度大。
王新华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入手并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组成人员在认真听取王新华的报告后纷纷发言。大家对一年来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了较高评价,特别是对县人民法院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建立“速裁”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作到“案结事了”,推行“诉调对接”机制,细化便民措施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创新和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组成人员指出,矛盾纠纷仍然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公平高效仍然是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最大的愿望,希望县人民法院继续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提高素质,在便民上有新举措,在通过民商事审判普法上有新成效,在办案质量上有新提高,在提升法院、法官形象和法院裁判公信力上有新面貌,为秭归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委会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平烺主持。县人大常委会6名副主任和16名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以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秭归县人大 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