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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监督应注重“三个强化”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3-17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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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是人大的法定职责,是人大工作的一根主线。做好监督工作是基层人大的工作内容之一,是以服务发展为出发点,以推动工作落实为落脚点。基层人大监督工作应注重“三个强化”,不断改进监督方法,保障监督实效。
一是强化监督工作重点。要突出监督重点,监督的内容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在法律监督方面,除了听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两院”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报告外,重点要在开展执法检查方面多下功夫;在工作监督方面,坚持既对事、又对人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
二是强化监督结果落实。人大监督实效的大小,取决于监督结果能否落实。凡经主任会议及常委会会议通过的监督意见,均须加强跟踪督办。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了解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对应付了事,整改不力的,要提出严肃批评,限期改正。
三是强化监督服务保障。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宣传,营造社会参与人大监督工作的浓厚氛围。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职责意识,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和工作水平,更好地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小备)
责任编辑: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