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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水环境保护 助力新农村建设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5-08 08:30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为全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使美丽乡村建设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枣阳市兴隆镇人大积极组织驻镇三级人大代表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之中,紧紧围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开展调研,组织视察,针对镇内滚河沿岸及其支流工业废水、集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提出了要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严抓农村环境治理、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建议,得到了镇政府的积极响应,目前,代表们的建议基本上得以了落实和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

针对代表提出的工业污染防治问题,镇政府按照“手续齐全、设备完善、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加大监察巡查频次,对超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整治,对于偷排偷放的,重处重罚。安装视频监控对滚河沿线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实现对生产车间、排污口、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危废堆场、预排池等点位重点污染源全方位监管。

针对代表提出的农村环境治理问题,镇政府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强化以滚河流域沿线村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散户养殖废水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建立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处理体系,推动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确保滚河流域水源不被污染。

针对代表提出的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问题,镇政府要求境内滚河流域一公里内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粪便堆肥场、尿液储存池等设施做到防水、防渗、防臭;禁止在限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对在限养区内已建成的无环保处理设施的养殖场,依法关闭或限期责令迁出限养区。

针对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该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1698万元,目前土建工程、污水净化设备安装已完工,进入闭水调试阶段,预计运营后可实现日处理污水8000吨,确保镇区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兴隆镇人大表示将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作用,对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内涵,造福子孙后代。(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陈世华)

责任编辑:齐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