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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 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整体水平
宜昌市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晓华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既担负着促进宪法、法律在本区域贯彻执行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承担着本级、上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管理服务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在乡镇开展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现实作用。近几年来,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创新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在促进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提高的同时,又有效地推动了县人大各项监督工作的实施,产生了双赢的效果。
一、注重统筹安排部署
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和人大工作实际,县、乡镇人大之间存在法律监督、业务指导、工作联系三个方面的关系。由于乡镇人大工作起步较晚,人们对乡镇人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加上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等多方面的客观因素制约,致使乡镇人大履职程序不够规范,行使职权不够充分,发挥作用不够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乡镇人大的地位,也影响了县级人大工作水平。因此,在推进人大工作中,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和主要内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坚持认真谋划。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针对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持每年在谋划全县人大工作时,把乡镇人大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统筹谋划,立足于每年突出一个重点、创新一条思路、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认真制定乡镇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措施和办法,纳入全年工作要点由人大常委会党组提请县委批转至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织,要求乡镇党委不断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制定了目标任务,启迪了工作思路和办法。如今年我们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创新和代表活动室建设作为乡镇人大建设的重点,给予了具体指导和支持。
二是加强工作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研究人大工作时一并研究乡镇人大工作,在安排人大工作时一并安排乡镇人大工作,在调研人大工作时一并调研乡镇人大工作。每年制定人大理论工作调研课题,都坚持围绕发挥乡镇人大作用拟定课题,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现场加强指导,帮助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今年,我县把新形势下如何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纳入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到七个乡镇,采取召开县、乡镇人大代表和乡镇党委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现场查看等形式开展了调查研究,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提出了认真组织召开好每年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坚持每年定期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吸纳代表小组组长参加人大主席团会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认真研究和安排好代表工作、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等指导性建议,促进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密切沟通交流。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与乡镇人大的沟通和上下交流联系,对每一项重点工作的推进都坚持听取乡镇人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利符合乡镇基层的实际,确保工作质效。坚持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会议,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各主席团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乡镇人大工作动态,共同研究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今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半年工作总结暨征求意见座谈会,全面听取了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并征求了如何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下阶段的人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导乡镇人大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安排、动态信息、调研成果等方面形成的文字材料通过媒体公开、印发资料等形式传送乡镇人大主席团,让乡镇人大主席团从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中启迪工作思路和措施,产生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二、加强履职业务指导
乡镇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各项工作必须依法推进,业务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基层权力机关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和实现。因此,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提高乡镇人大业务工作水平作为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注重培训提高。近几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建议县委组织部将乡镇人大主席纳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的范畴,对所有乡镇人大主席轮流到市委党校进行了2—4个月的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并在换届选举后,组织对新当选的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集中培训,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授课,系统学习宪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就召开乡镇人代会、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人大
主席团自身建设等业务知识进行重点辅导。中发〔2005〕9号文件下发和监督法出台后,我们还分别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干部进行集中学习,邀请省市专家进行辅导讲座,不断提高了乡镇人大干部的基础业务知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信心。在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干部培训的同时,积极指导乡镇人大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安排专人精心备课,在轮流到各乡镇进行代表辅导培训的基础上,又于今年9月在全县集中进行了代表培训和代表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收到明显成效。如针对以往部分代表受各种条件所限所提建议质量不高的实际,指导各乡镇有针对性加强建设提出知识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代表所提建议的质量,增强了建议的可办性和监督的实效性。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乡镇人大重点工作,加强具体的业务指导。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成立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的指导组,实行分片负责,加强换届选举方案制定、宣传发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安排、选民登记、组织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全过程的具体指导,确保了县、乡(镇)人大代表一次足额选举成功。对于每年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会前,都由县人大常委会拟出供参考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主持词式样;在会中,安排常委会领导列席会议,掌握会议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指导,使近些年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质量得到了普遍提高,议程、程序漏项或不规范的现象全部杜绝,代表大会各种材料严谨规范,会议程序依法合理,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质量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闭会期间,积极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围绕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的落实和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解决。
三是强化检查督办。围绕年初制定的乡镇人大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专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办,促工作落实,并将检查情况以《人大工作通报》刊物进行全面真实的通报,同时,将检查督办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和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激励乡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履行职责,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乡镇人大各项工作的落实。今年,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乡镇贯彻落实全县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两项工作,由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带队,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乡镇开展了督办检查,并在检查督办的过程中加强指导,督促落实,有效推动了乡镇人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三、推进代表工作创新
远安县县人大代表中有60%以上属农村代表,他们和乡镇人大代表都工作和生活在基层,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只有积极开展代表活动,认真做好代表工作,才能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和沟通,从而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在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推行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在代表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
一是坚持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制度。坚持邀请所有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的每一次例会,通过这种方式,为乡镇人大主席提供了全面了解人大工作、学习人大工作方法的平台,对规范乡镇人大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能直接了解到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实效。
二是推行代表履职手册管理制度。在全县县、乡镇人大代表中全面建立和推行了代表履职“两卡一册”(代表小组活动情况登记卡、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卡,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手册)管理制度。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手册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统一印制,按照一届一册、人手一册发放到每一名人大代表,指导代表行使代表职权、开展代表工作、履行监督职能。代表小组活动情况登记卡由小组长据实认真填写,乡镇人大主席团审核,年终报县人大常委会存档,督促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卡包含人大代表的个人信息及出席人代会、视察调研、提议案建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履职情况,由各人大代表小组、人大代表联络员和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负责了解、登记和审核检查。通过推行代表履职“两卡一册”管理制度,强化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性和自觉性,提高了监督范围的广泛性。
三是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为搞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促进作用,按照就近和方便活动的原则,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省、市、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进行了混合编组,成立了51个代表活动小组,明确了小组长,并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做到了活动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点评、有考核、有总结、有实效。同时,在全县深入开展“争创优秀代表小组、争当先进人大代表”的“双争”活动,并决定从今年起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双争”活动座谈会,围绕“双争”活动开展一次调研,每年开展一次“双争”活动的评比通报和表彰。
四是认真坚持工作联系制度。多年来坚持了吸纳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制度。今年共吸纳200多人(次)县、乡镇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查及代表建议督办,向215人(次)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设,不断拓展了代表知政知情的途径,加强了基层选民、人大代表与常委会的沟通和交流。为拓展选民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途径,我们以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服务选民、反映民意、吸取民智、凝聚民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旨,以人大代表联络点为标识,以代表家庭电话、移动电话和办公电话为载体,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开通了代表专线,将代表联系电话实行挂牌公开,并印制联系卡发放到每一个选民户,建立了专用登记簿,方便代表及时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工作情况对代表电话费进行以奖代补。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县“一府两院”向人大代表公开联系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接听和处理代表反映的问题。有效拓宽了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途径,方便了选民通过代表专线及时反映其诉求和愿望,使广大代表通过专线平台真正成为了民情民意的反映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民权民利的维护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员及和谐社会的推进员。
五是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立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设办理的办结率和满意率,把代表工作和法律监督转化成促进部门完善和改进行工作的推力,我们于今年全面探索和实行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三公开”(通过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建议内容、公开承办单位、公开办理结果)、“两回访”(承办单位定期回访人大代表,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抽查回访)、“两督办”(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筛选10件事关全县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班子实行分工负责,跟踪督办;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实行重点督办)、“一通报”(常委会对建议办理结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和代表所在选区相关单位通报,并在人民代表会议上予以通报)工作制度,在具体的工作中,县和乡镇两级人大加强通力协作,强化督促和检查。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组织对今年人代会上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抽查督办,从统计结果看,代表建议办理的办结率达到了80%以上,代表满意率达到98%以上,比往年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着力优化工作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中,特别注重加强与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单位的协调和沟通,积极呼吁和建议,着力夯实各项工作保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是指导乡镇人大处理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积极引导乡镇人大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积极参与党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党委安排的任务,在履职中保证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行使各项职权,坚持重大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向党委汇报。引导乡镇人大在工作中既要尊重、理解和支持乡镇政府工作,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自觉坚持在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紧扣第一要务,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行使以监督为重点的各项职权,并不断探索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努力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视察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寓支持、服务于监督工作之中。如我们针对远安是食用菌生产大县的实际,指导各乡镇人大加强对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监督,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等形式,积极向乡镇政府建议,支持和引导农民大力发展耗用木材资源少、生产效益好的茶树菇,取代传统段木和袋料食用菌,这一调整,使全县每年可节约木材10万立方米,达到了农民增收和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双赢,既确保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又支持和促进了政府工作,远安县也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县。
二是加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组织保证。在乡镇人大换届时,我们积极向县委建议,将年富力强、作风正派、热爱人大工作的年轻干部推荐到乡镇人大主席的领导岗位,通过法律选举程序,全县7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年龄均在40岁以下,都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均担任了同级党委副书记。并积极建议组织部门在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开展考察推荐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明确了一名人大代表联络员,负责县、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的日常工作,为代表开展各种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在每个乡镇机关干部中择优聘请了一名人大宣传工作通讯员,基本建立了乡镇人大工作比较完善和健全的人大工作干部队伍,为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不断改善和优化工作条件。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代表法》的规定,积极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保证代表活动经费的投入,每年由乡镇人大根据代表活动需要进行概算,报乡镇党委同意后,由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进行。并积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在每个乡镇建立了规范化的人大代表活动室,做到有基本办公设施、有人大工作制度、有代表公示栏、有人大业务图书资料,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了便利。同时,还积极要求和督促乡镇人大将政府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县人大常委会为所有的县人大代表赠订了《宜昌人大》刊物,坚持将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点工作信息资料寄送县人大代表,不断拓展了代表知情知政途径,为代表履职和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