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代表通道 >> 文章详情
着力加强五大建设 确保监督法贯彻实施
宜昌市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向长安
为确保《监督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笔者认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具体讲,应加强五大建设:
一、要加强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地方党委要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作用,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当作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来抓,不断优化干部的年龄、知识结构,提高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要加大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交流力度,调整充实人大机关干部队伍,逐步做到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为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刻苦钻研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熟练掌握人大业务知识和宪法法律知识。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研究,力争成为这方面的内行、专家;在工作中,应做到视察调查先学法,讨论问题不离法,行使职权依靠法,作出决议符合法,努力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二、要加强常委会的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解放思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基本方略,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对人大监督的认识,增强作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努力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确保监督法的贯彻实施。
三、要加强常委会的作风建设。要搞好人大监督,必须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走访,收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常委会民主化、科学化的决策水平;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重大案件实行集体研究,不断强化督办落实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时刻注重自身修养,时刻加强对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忠实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知荣辱、我先行,知所为、有所成;要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一抓到底,紧抓不放,直到抓出实效、抓出成果来,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要加强常委会的廉政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自觉抵制和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和人生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把反腐败斗争同做好人大工作结合起来,开拓进取,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脚踏实地的为党为人民努力工作。要制定正确行使权力的规则,制定科学的问题决定机制、权力运行机制,从根本上制约和防范人大权力的滥用,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克己奉公、乐于奉献,以实际行动树立人大常委会团结实干、开拓创新、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五、要加强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保证。要根据《监督法》结合当前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工作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常委会的有关《议事规则》、《联系制度》等规则、制度,全面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努力形成常委会班子集中统一领导、工作部门分工负责、组成人员各尽其责、整体工作运转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减少人大监督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努力促进人大监督的规范化。
总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只有把自身建设抓好了,人大监督工作才有可能做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排除干扰,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确保《监督法》的贯彻实施,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