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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预算监督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对财政预算进行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自2015年1月1日新修改的预算法正式实施以来,竹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把预算监督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从创新机制着力,在提高监督水平、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推动了预算监督由单纯的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为竹山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章立制,强化预算监督。参照新预算法和省市人大的一些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财政预算、决算的监督办法》,对本级预算执行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予以规范,将规范的内容具体化,对政府预算行为从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到预算调整、超收收入、预算科目之间资金的调剂、决算,以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都有明确要求。如《办法》规定,财政预算一经县人代会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县财政部门应在县人代会举行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财经预算工委进行初审;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后,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财政预算经县人代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县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强化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务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年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使人大深化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推进政府依法理财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改进方式,严格预算审查。一是关口前移,严把预算初审关。长期以来,财政预算草案一般先由党委、政府“定盘子”,再由人代会审查批准,由于人代会时间短、议程多,在大会审查中不可能对预算方案提出一些实质性的意见,客观上形成流于形式的程序性监督。为增强预算草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我们将预算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并实行“六步”审查程序:在预算草案编制之初,财经预算工委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提前了解预算编制的政策依据、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对预算草案的编制原则、细化程度、时间要求作出具体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在财政部门提供预算编制方案的基础上,重点对公共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真实性、规范性以及部门预算是否合理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人大意见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如在审查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编制草案时,提出预留公车改革补助资金、依法增加代表活动经费等建议,被县委、政府吸收采纳;在县人代会召开的前一个月,财经预算工委深入部分乡镇和单位,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预算收入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预算支出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预算草案的初步安排是否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等;在人代会期间,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及其报告的审议情况,结合财经预算工委初审情况,对预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同意预算审查报告,通过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在大会闭幕式上,由全体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批准通过关于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二是全程监督,严把预算执行关。在预算执行期间,通过定期调查财政预算收支的月进度,突出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抽查、解剖、跟踪督查,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随时发现和指出存在的问题,较好保证了人代会通过的预算严格依法执行。认真执行预算调整审查批准的有关规定,做到该调则调、不该调的坚决不调,依法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坚持年中听取县政府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由政府落实,保障了年度财政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实事求是,严把决算审查关。坚持把审查批准决算作为预算监督的重要环节,采取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主动调研与借力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全力做好决算审查工作。一方面,做好“规定动作”。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全面系统地审查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收支平衡情况,在此基础上,重点审查民生和其他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努力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完整地呈现;另一方面,强化“自选动作”。注重发挥审计职能作用,要求审计部门向人大报告同级审情况时必须提供原汁原味的报告,不得过滤删减。对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分部门分单位进行交办,并在规定办理落实的时间里,听取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既充分发挥了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也提高了人大监督预算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有效杜绝了“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
创新机制,提升监督实效。一是实行绩效评审制。全力推进新常态下财政体制改革发展,督促财政部门精化预算管理,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前移至部门预算审核关口,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的预算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专业股室初审后,再提交由财经预算工委、审计部门等组成的评审团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预算项目库,切实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如2015年财经委全程参与,对全县84个单位申报的570个预算项目,全面进行绩效目标评审,219个项目被直接纳入项目库,236个项目预算计划被修改调整,113个项目被直接剔除,实现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二是实行预算公开制。每年对预算信息公开提出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县83个一级预算单位,除消防、武警、人武部三个涉密单位外,其他80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均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开面达100%,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实行项目审查制。紧紧牵住项目这个“牛鼻子”,正确行使决定权,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系统审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法性,先后就通济沟商贸物流园、宝丰循环经济园、鱼岭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作出决议,决定把竹山一中迁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东门片区棚户区改造、堵河干流综合治理、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有效缓解了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为竹山科学发展、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锋)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