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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大常委会视察《恩施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实施情况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1-10 08:47   [收藏] [打印] [关闭]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1月23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实施情况如何?10月中下旬,州人大常委会就《条例》的实施情况赴恩施、利川、巴东、咸丰等县市级州直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视察。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州人大常委会拟于11月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审议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贯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视察方式为:听取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重点项目领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深入项目业主单位和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走访,查阅该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相关文件、视频、图片等相关资料;召开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座谈会,听取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请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谭刚平  谭耀伟)

责任编辑: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