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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题交办会监督山体保护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2-02 02:2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12月7日,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审议意见专题交办会,对《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对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交办。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燕出席并讲话。

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州山体保护条例,是全国山地城市制定城市规划区有关山体保护的首创。8月上旬,州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还存在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力;规划和法定图则编制工作滞后,规划引领和管控作用不强;依法监管力度不大,破坏山体现象时有发生;体制机制不健全,山体保护合力不强等突出问题。9月份召开的州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

会议就州山体保护立法、执法检查等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对《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对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017]7号)进行了现场交办。州规划局、州住建委、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就如何办好审议意见表态发言。州政府副秘书长余和平代表州人民政府就办理落实审议意见做了表态性发言,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

陈晓燕在讲话讲话中高度肯定了全州贯彻执行州山体保护条例的显著成效。要求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专项规划和法定图则,加强综合执法,共同办理好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山体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谭刚平 黄保华,州规划局 陈新宇)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