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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江、仙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1-05 08:44   [收藏] [打印] [关闭]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按照国家监督法的要求和今年全省市州人大主任座谈会的精神,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良宽同志率调研组,对潜江、仙桃两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调研中,调研组同当地人大、政府以及农业、发改、财政、水利、国土、城建、规划、民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实地视察了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示范点、安全饮水工程、通村公路工程、乡镇环保工程、农业产业化发展工程等,同乡村干部、群众交换了意见和看法,了解了他们的意愿和建议。现将这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印发本次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时参考。

一、潜江、仙桃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概况

2006年以来,潜江、仙桃两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切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科学规划引领、特色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先行、村庄改造起步、先进文化引导、基层组织保障”的工作思路,坚持把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放在首位,从解决农民群众最需要、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个较好的开局。

1、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指导,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

潜江、仙桃两市坚持以科学规划总领新农村建设,将新农村建设规划置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着眼于产业发展、布局优化和城镇化推进,着眼于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眼于与“十一五” 规划相衔接,从宏观上和整体上对所有建制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村庄改造等,统筹考虑,科学规划。

潜江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集中相关部门的力量,对全市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着重于分项规划的制定,如潜江市按照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还分别制定了农户住宅建设规划、土地保护与科学利用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确保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在总体上科学合理、协调统筹,在实施上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仙桃在2006年成立了市村镇规划管理局,专门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各镇由常务副镇长牵头,成立规划专班,负责编制各镇和建制村的建设规划。目前,《仙桃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已经出台,市级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部门规划,各建制镇和100个示范中心村的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仙桃市计划今年再完成150个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再用3年的时间完成所有建制村的规划编制。

2、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通过产业发展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农民得实惠是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基础,产业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潜江、仙桃两市坚持用统筹城乡的发展理念谋划新农村建设,用工业化的发展思路建设现代农业,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破解“三农”难题、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的关键措施来抓。

(1)壮大特色产业。潜江市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建立了粮、棉、油、猪、禽、水产、林木、蔬菜等特色产业,使全市优势粮、棉、油种植面积分别达到40万亩、49万亩和50万亩;水产养殖面积20万亩;小龙虾、网箱养鳝、鮰鱼养殖面积分别达到10.8万亩、49万口和1.55万亩;猪、鸡、鸭、鹅等畜禽养殖小区41个,规模场(户)497个,规模养殖量占总量的80%。仙桃市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名特水产、优质畜禽、蔬菜三大特色支柱产业,在水产生产上突出抓结构调整,变常规养殖为名特优养殖,变平面养殖为立体养殖,促进水产板块的规模扩张和产业升级;在畜禽生产上突出抓小区建设,促进规模经营,加快畜禽养殖向小区化、工厂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在蔬菜生产上突出抓“一村一品”,培植专业化生产村镇。2006年,仙桃市上述三大产业实现产值38.3亿元,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1821.71元,占农户家庭经营纯收入的63.3%。

(2)培植龙头企业。近年来,潜江市立足资源招商引资、围绕基地培植龙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41家,其中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年加工能力过40亿元;发展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协会54个,吸纳农民会员1.5万人,探索了“市场+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仙桃市坚持外引内联、双向延伸、政策扶持,引进了外婆家水产、绿生畜牧、万荷塘莲业、盛胜鹅业、大地禽业、海圣水产、鹏鑫水产、锦正蔬菜、白马湖食品等一批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带动能力强的“农”字号龙头企业,培育了“外婆家”醉鱼、“晨仁”虾仁、“绿升”鲜猪肉、“九珠”皮咸蛋、“湖沁”大米、“仙健”鸡蛋、“伊人”西瓜、毛嘴卤鸡、张沟黄鳝、沙湖湘莲等20多个农产品品牌,年总产值达42亿元,直接带动农户16.5万户。

(3)发展劳务经济。潜江、仙桃两市一方面通过加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劳务输出规模。近两年来,潜江市实施“回归工程”,引进“回归企业”16家,投资8.4亿元,新增就业8000多人;仙桃市每年引资20多亿元,发展民营企业,目前已吸纳农民工达22.5万人。同时,两市积极整合农业、劳动、组织、统战、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培训资源,以“阳光工程”、“温暖工程”、“雨露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载体,实施“大培训、大转移”工程,推动了劳务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3、以解决群众要求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切入点,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改水改厕、血防沼气、通村公路、农田水利、标准高产农田等,是农民群众当前最为关切的问题。潜江、仙桃两市以此为切入点,积极筹措资金,实施项目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上述问题。

(1)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饮水不安全一直以来是农民群众的一块心病,平原地区尤其严重。潜江、仙桃两市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按照“以城带乡、以乡带村”的思路和市场化运作管理机制,一是通过对区、镇自来水厂进行改造升级,延伸管网,扩大辐射面积,覆盖周边村组;二是打破村级界限,对居户较为集中的地方,采取联村新建中心水厂,扩大供水规模,保证水厂效益,保障稳定供水。通过上述工作,潜江、仙桃两市部分农村居民饮水难问题正逐步得到缓解,供水、用水双方已经开始展现良性互动的局面。

(2)稳步推进通村公路建设。潜江、仙桃两市以创新筹资和建管机制为突破口,在国家补助、市镇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通过群众自筹、社会捐助的办法筹措资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解决农民行路难问题。目前,潜江市已经有297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 仙桃市每年以400公里的速度修建通村公路,80%的行政村也实现了“村村通”。

(3)积极开展农村血防沼气建设。江汉平原是我省血吸虫重疫区,潜江、仙桃自然也不例外。潜江市在血防沼气项目建设中,认真采取“两统一”(统一培训技术、统一打制构件)、“三集中”(集中技术力量、集中供应材料、集中劳力打歼灭战)的办法,实行整村推进、整镇推进,今年规划完成2.8万口户用沼气池和2.6万户三格式卫生厕所建设任务。仙桃市截止目前,已建成沼气池3万多口,改厕9000多座,农村血防沼气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4)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我省“百镇千村”试点项目要求,在“三改一建”(改厕、改厨、改圈、建沼气池)的基础上,潜江市开展了以“治理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家禽乱跑)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工程;仙桃市则在全市农村开展了“三清一绿”(清洁河道、清洁庭院、清洁村庄、造林绿化)、 “三个规范一个提升”(规范垃圾管理、规范杂物堆放、规范杆线设置、提升村庄形象)活动,使得两市农村房屋立面形象亮点纷呈,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5)不断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潜江、仙桃两市在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的基础上,依法组织广大群众投工投劳,不断加快建设步伐,农田水利设施有了较大改善。潜江市在去冬今春已经完成改造和建设标准化农田3万亩,整理土地1790亩,疏挖排灌渠道176公里。仙桃市今年以来,已经投入资金3.3582亿元,劳力22万人次,完成标工815万个,加固干堤和民垸堤防78公里,疏挖排灌渠道110公里,新增除涝面积0.9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9万亩。

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先进文化向农村延伸,这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潜江市按照整体转制、全员参保、合同管理、资金保障的要求,建立了以农技、畜牧兽医、水产、文化、劳管、城建、计划生育等为主要内容的“以钱养事”新机制;全面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两年来共投入300多万元资金,为农村贫困家庭义务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补助了贫困学生生活费;以建村级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场等为突破口,新建和改扩建村级各类活动场所135个,卫生室115个,文化中心户、党员活动室和科技书屋159个,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服务功能;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42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5%。

两年来,仙桃市为全市5.1万人(次)中小学生减免学杂费和书本费860万元,补助贫困生生活住宿费48万元;改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52个,文化活动室200家,中心文化户400户,有线电视通村率达83%;组织89.4万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86%;稳步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调查摸底、对象申请、审查审批和民主公示,初步明确22346名保障对象,分档确立了每人每月70元、50元、20元的保障标准。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对于中央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广大农民群众是由衷高兴、衷心拥护。各级党委、政府不负党的重托、人民的厚望,切实按照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的部署,科学规划,精心实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用老百姓的话说:越来越好、越来越实。同时在座谈中,基层的同志也坦率地表明,新农村建设的一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1、新农村建设的农民主体意识很难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的基本原则,其中一条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中央的要求很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现在的问题是,农民主体意识淡薄,加之农村绝大多数青壮劳力都外出打工,新农村建设中很多农民力所能及的事情,要么因劳力不足做不了,要么因农民主体意识不到位而等、靠、要,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程。这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自主意识。同时还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民主体意识的回归。

2、农村带头人严重缺乏。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很多新农村建设工作搞得好的村,除了国家政策到位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有方、措施得力外,还与这些村有一个好的一把手有着极大的关系。现在,很多村的能人、强人,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出于对经济收益的考虑,大多数都选择外出经商、打工,而不太愿意留下来担任村支书或者村主任,农村带头人严重缺乏,致使很多条件相同乃至更加优越的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没有跟上,推动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3、地方财政项目配套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短缺。中央和省里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之大,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基层干部群众对此深有感触,也非常感激。目前,对于从中央和省里争取到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按照要求,地方财政要有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和农民要有一定的自筹资金予以配套,如果地方财政的配套资金不能完全到位,今后就难以再争取到新的项目。基层的同志们反映,发展项目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但地方财力有限。项目少了,发展会受影响;项目多了,配套资金又难以完全落实到位,这使得地方处在既想争取更多的发展项目而又无更多的财力与之配套的两难境地。而农民自筹又不能越过增加农民负担这条红线,基层对此感到非常棘手。

4、村级组织运转动力不足。经过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尽管村级债务被全部锁定,但这些债务对于债务村来说毕竟还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潜江市截至2006年底,全市337个村的村级债权18601万元,债务30999万元,净债务为12398万元,村平36.8万元。仙桃市截至2006年底,全市683个村的村级债权2.3亿元,债务4.7亿元,净债务为2.4亿元,村平近40万元。潜江、仙桃尚且如此,全省其他地方由此可见一斑。因此,相当一部分村只能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最基本的村务运转,再无力为新农村建设办更多的事情。

5、体制性障碍影响农民向市民转化。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一工作中,如果不解决好转移出去的劳动力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将是不彻底的。这种情况会带来最直接的两个问题:一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当前屡屡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难以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农民工子女就近上学就业难等,就是最明显的例证。二是影响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设。减少农民数量,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是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农民数量减不下来,仅靠那一亩几分地,农民增收的空间必然有限。如果从更长远一点看,这个问题还会影响到现代农业的发展,最终也必然会影响到新农村建设,需要通过创新体制,有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

三、对有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基层的同志经常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他们积极思考,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建议。

1、适时出台土地流转法规制度。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又是农业生产最基础的物质条件。国家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既是一项法律制度,也是一项重大国策,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好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根基,对于这一点,大家是清楚的。发展农业与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发展好农业与农村经济,需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实行规模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以后,农村土地经营相对分散,这与农业和农村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须坚持,这是一个原则;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必须进行,这是一个客观现实。如何找到一个既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能化解上述矛盾的办法,是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基层的同志认为,实行土地流转制度是一个好办法,但前提是必须出台相应的土地流转法规制度,使土地流转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有序进行,避免出现混乱和新的矛盾。

2、适度下放标准农田整治规划权限。开展标准农田整治,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大措施。该项工作实施几年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标准农田整治规划是由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这对于坚持规划原则、把握规划标准、严格规划管理、规范规划实施等,起到了良好的保证作用。同时,基层的同志也反映,有些规划项目在一些具体细节方面与地方的实际存在差异,如果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有时达不到理想的要求。因此,基层的同志建议,应该将标准农田整治规划某些方面的制定权限适度下放,以弥补上述缺陷。

3、加大农村环境污染统筹治理力度。现在,农村很多地方人畜饮水出现困难,根本原因是环境遭到破坏,水源遭到污染。这其中有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工业污染。有些地方,工业污染已经超越行政区划界线,发展成全流域性质,一村、一镇、一县市对此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小面积、区域化的治理收效甚微,需要在更高层次统筹规划,实施联区治理。不然的话,新农村建设就要付出新的、更大的经济与环境代价。

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关系到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更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上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但也毋庸置疑地存在一些困难,如人才缺乏、经费缺乏等。这需要各级政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对农村村委会主任的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适当提高村干部的生活待遇;切实加强基层信访、民事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

湖北省人大农村委员会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