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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三八” 谈维权——省人大内司委妇女维权工作座谈会侧记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3-20 07:48   [收藏] [打印] [关闭]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3月3日下午召开妇女维权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冶陶主持。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省人大办公厅妇委会、武汉女子监狱及武汉大学妇女研究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座谈中,与会人员就各自部门和单位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况和经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难点,以及加强妇女权益维护的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热烈探讨。

近年来,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结合本部门和单位实际,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融入到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政法部门,他们从健全机构、专项打击、权益保障、法律服务等方面着手,将全面性和特殊性相结合,不断总结和探索出了一些在社会转型时期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同时,大家普遍认为,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最广泛、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也是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在家庭暴力中是主要的受害者,在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中,家庭暴力案件占绝大多数。

武汉大学妇女研究中心的专家还从理论上分析了我国退休制度中男女不平等的不合理性,建议尽快改革退休制度中长期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状况。女性比男性早5年退休是我国解放初期,体力劳动时代照顾女性的一项优惠政策。现在我国已明显地进入知识信息时代,体力优势已失去意义。而两性智力没有差别,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综合素质与男性相当,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并不比男性差的作用。女性早5年退休,除了造成人力资源浪费,还造成女性经济利益普遍受损,女性参政机会普遍减少。

最后,蒋大国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她总结了我省妇女维权工作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维护妇女权益纳入法制轨道。二是坚持秉公执法,竭力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维权环境。就进一步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她强调:要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要优化法制环境,营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