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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强调: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全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2008年10月13日至14日在秭归召开。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讨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会议重点就依法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和推进节能减排交流了情况和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城环委组成人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城环委负责人,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有的方面有所改善,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我省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环境资源状况与群众期望、和谐社会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省的环境承载能力与减排目标和经济发展需求还将面临严峻挑战。各级人大及城环委的同志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看到环境资源保护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环境资源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建环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会议要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城建环资立法工作。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城建环资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联系执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以“管用”为目标,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要加强重点流域区域、主要湖泊水库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要做好对已有法规的清理工作,对那些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地方性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依法进行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要紧紧围绕解决实际问题这根主线,充分体现法规内容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的“三性”要求,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会议强调,要联系实际,以水资源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为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水资源环境保护是关系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城环委要按照决议的意见和要求,跟踪督办,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决议得到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要约束性指标。经过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节能减排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要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省人大城环委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实际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各市州人大及其城环委也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有效地开展监督活动,促进本地的节能减排工作,督促完成本地的目标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会议提出,省人大城环委与市州县市人大城环委之间实现“两通两动”,即“感情融通、责任互动,信息沟通、工作联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全省人大城建环资工作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