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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司委召开会议审议湖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5-13 07:2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9年5月5日,主任委员周冶陶主持召开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的议案(草   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和关于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的说明(草案)。

会议认为,我省重新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其原因:一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条件发生的较大变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二是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和社会各方面普遍要求,为满足未成年人未来发展需求,需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2月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法律内容作了较大调整,我省1993年颁布实施的《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需要,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与之配套。

会议认为,办法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涵盖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尤其针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符合我省实际,立法条件比较成熟,且草案条文科学、实在、简洁。同意向常委会提出该项议案;同意将办法草案和说明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后一并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马永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