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2月10日,主任委员周冶陶主持召开了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省总工会关于《湖北省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立法准备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副秘长章新生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结合对我省工会方面已立法规的清理情况,制定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是促进新形势下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很有必要。会议同意将该条例作为委员会2010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报省人大常委会。同时,会议建议对条例的名称、突破性规定的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认真做好条例的起草工作,努力向常委会提交高质量的法规草案。(汤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