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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赴汉川市视察征兵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11-20 01:18   [收藏] [打印] [关闭]

11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范兴元率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三爽、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组成的视察组赴汉川市,对该市征兵工作进行了视察,重点了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和《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征兵工作条例)等兵役法律法规情况。视察组在汉川市先后听取了孝感市政府和汉川市政府今冬征兵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汉川市征兵体检站,看望慰问了应征入伍青年和征兵工作人员。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兵工作基本情况

今冬征兵,孝感市及其汉川市坚持以兵役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紧紧围绕“无退兵、无换兵、无事故、无违纪”的责任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规范工作程序,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征兵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周密细致。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征兵工作依法开展。一是健全组织机制。市、县两级及时调整征兵领导小组,充实征兵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党委书记挂帅、政府领导坐阵、兵役机关主抓、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各级普遍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坚持以政府主要领导为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尤其是乡镇等基层单位实施“一把手”负责制,检查督办,具体指导,狠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纵签到底、横签到边”,做到定人、定岗、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

2、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军地形成合力。树立“大宣传”理念,建立兵役机关、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以及各类传媒密切协作机制,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孝感市征兵办协调市委宣传部及其12家媒体召开征兵宣传专题协调会,制定出台了联合宣传行动细则,确保宣传发动落到实处。汉川市按照“一季征兵,四季准备”的要求,突出抓好征兵宣传教育,确定5月份和10月份为“征兵宣传月”,重点对因假返乡的适龄青年进行革命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激发他们的参军热情。二是把握正确导向。既宣传惠兵政策、士兵成才典型、军营特色文化,帮助应征青年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前途帐”,使他们感到当兵光荣、当兵不吃亏、当兵能成才,激发参军热情。又宣传兵役法律法规,引导适龄青年懂得当兵是义务,逃避受惩处,强化其国防观念,提高依法服兵役的意识。三是改进方法手段。孝感市组织孝感日报、晚报、电视台、电台、网站在重点栏目、黄金时段,全覆盖、立体式宣传征兵政策、展示征兵动态。利用出租车、酒店、商场、公共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市征兵办到学校开展征兵宣传周活动,军区领导到学校做国防教育专题报告,极大地激发了大学生参军热情。汉川市累计悬挂、张贴横幅、标语8000余条,印发《征兵宣传册》100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30余万条,电视飞播和门户网站网挂宣传20多天,公益电子屏持续滚播,营造了浓厚的征兵氛围。

3、规范工作程序,坚持依法征兵。一是严密组织兵役登记。主动到学校、单位、家庭进行登记,建立预征对象动态管理制度,按照要求把兵役登记应征青年输入征兵工作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重视高校预征工作,孝感市在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确定预征对象1317人,超过院校应届毕业生男生人数5%的目标。二是严把审查关。孝感市和汉川市征兵办统一组织各行政区征兵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依法征兵意识,严把体检关、政审关、年龄文化观,确保把最优质兵员送到部队。三是坚持廉洁征兵。孝感市提出“征兵不收一分钱,当兵不花一分钱”的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征兵期间,设立公布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征兵过程中违法违纪人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在体检、政审、定兵等各个环节,市纪委、监察部门对征兵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汉川市通过增加征兵工作透明度,促进廉洁征兵。该市严格落实“三公布、四公开”,即:公布预征对象、公布双合格人员、公布预定新兵名单,公开征兵政策条件、公开任务指标、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征接纪律。确保每个环节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四是严格征兵措施。孝感市修订完善了《征兵工作管理规定》和《征兵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明确了责任人,严格落实“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对因思想原因退兵青年,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因责任退兵的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组长在全市征兵工作会议上进行检讨;对完成任务好的地方,给予征兵工作人员表彰奖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民国防观念日趋淡化,适龄青年参军热情有所下降。受市场经济和长期和平环境影响,适龄青年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意识日趋淡化,参军热情下降,整体积极性不高,部分应征青年特别是独生子女不愿当兵;另外,受国家安置政策影响,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和城镇适龄青年参军热情不断下降。

2、兵役法规有待完善,对拒服兵役约束不力。主要表现在国防法规宣传普及不够,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不强;一些法规条文缺乏操作性,难以对拒服兵役人员进行强制征集和处罚,中间环节多,程序复杂,标准和执行主体不明确,难以落实。

3、现行优抚标准虽高,但基层难以落实。鄂发〔2011〕33 号文件规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农村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70%确定,城镇按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确定。但是,县级财政普遍紧张,征集兵员越多,财政支出优待金就越多,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地方征兵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1、认真宣传贯彻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及兵役机关、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新修订的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国防知识教育普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军队光荣传统教育为主题的国防教育,并在学校增加国防知识和军事训练课程,切实提高广大青年学生依法服兵役、自觉报效祖国的国防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引导青年学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的同时,拓宽军人退役安置渠道,调动广大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

2、坚持依法征兵,严把征兵各个关口。一是严格条件,严把体检关。要严格体检标准,规范体检程序,强化体检责任,要选好体检医务人员,强化培训、管理和审查,提高体检水平,确保体检质量,杜绝标准不严、徇私舞弊等问题发生;二是突出重点,严把政审关。针对征兵对象发生的新变化,既要发挥传统优势,又要不断创新方法,尤其注重思想品德的审查,依靠和加强学校对应届毕业生的审查,注重学校、老师、同乡对征兵对象的评价。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大政审力度,特别是对在校学生和外出打工青年的政治审查;三是好中选优,严把定兵关。要依法定兵、集体定兵,加强协调沟通,排除干扰,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高素质、高学历、高文化的青年优先送到部队。

3、认真落实兵役法有关优待政策的规定。一是切实做好军人家属的优待和农村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二是对于地方财政经费不足问题,国家和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基层士兵优待金、退役安置等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

4、研究修定我省征兵工作条例。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订并颁布实施,我省的征兵工作条例也应根据修订的兵役法做相应修订,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启动修订工作。(马永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