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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通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2-09 01:09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直各有关新闻单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

现将《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办法》发给你们,请按评选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推荐参评作品。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1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为方便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规范参评作品的基本信息,提高评选工作效率,从本届人大新闻奖开始,请推荐单位在邮寄纸质文字材料、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相关要求请参阅附件3)。

联系电话:027-87231670(兼传真)

邮寄地址: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箱:nancy.aa@126.com

附件:1.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办法

2.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数额分配情况

3.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9年2月3日

附件1

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好新闻评选办法

“湖北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是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全省人大系统的常设性新闻奖,简称人大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

设立人大新闻奖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宣传报道人大工作中创作出更多的优秀新闻作品,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评选委员会,聘请省新闻主管部门、大专院校、省直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研究机构、市州人大常委会等方面的专家和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优秀作品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推荐参加第十九届人大新闻奖的评选。

一、参评作品基本要求

参评作品题材应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

参评作品应符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参评作品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

参评作品应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制作精良,富于创新,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二、评选范围

下列媒体2008年度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有资格参评:

1、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人大期刊、通讯社刊载的新闻作品。

2、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新闻作品。

3、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单位(限参加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报道的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和省人大、市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登载的新闻作品。

三、参评项目及具体要求

人大新闻奖设28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但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5、摄影(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二)广播电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2、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专题 (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与报纸、通讯社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相同)。

5、现场直播(指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联播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时间不限。但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6、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

(三)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项目及要求与广播电台相同。

(四)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设6个参评项目。参评作品要求原创,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消息(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消息,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通讯(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通讯,包括特写、综述、调查、人物侧记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4.专题(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不少于两层)。

5.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在线访谈的作品,包含在线人物访谈、法律介绍、专家释疑、代表与人民群众对话等,时间控制在1小时30分钟之内)。

6.摄影(指新闻网站首发的摄影作品)。

(五)人大报刊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要求与报纸、通讯社消息作品相同)。

2.评论(要求与报纸、通讯社评论作品相同)。

3.通讯(要求与报纸、通讯社通讯作品相同,字数适当放宽可控制在4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与报纸、通讯社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相同)。

5.摄影(要求与报纸、通讯社摄影作品相同)。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核实参评作品的相关信息,确认参评资格,并对作品不当归类进行调整。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定评。

2、各新闻单位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处(室)推荐的作品,视为初评作品。

3、复评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

4、定评由省评选委员会进行。省评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聘任。

5、复评和定评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

五、推荐办法

1、获奖作品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二、三等奖作品共37件,其中一等奖10件,二等奖12件,三等奖15件。必要时,评选委员会可根据作品实际情况评出特别奖。特别奖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2、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获奖作品发给证书和奖金;一等奖获奖作品同时获得编辑奖。

3、从获得一等奖的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中选送10件参加第十九届人大新闻奖的评选。其中报纸、通讯社作品与广播电视作品各占50%。其中消息作品至少各报送1件,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最多各报送1件。

4、评选结束后由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通知各参评单位,并在省人大门户网等网站公布。

附件2

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数额分配情况

一、分配方案说明

本届好新闻奖参评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往届人大好新闻奖参评基数;

2、上届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数(每件一等奖作品单位增加推荐1件);

3、网络媒体参评数。

各有关单位按分配数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评选办公室将按单位报送的《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二、分配数额

单  位             推荐数额       单  位      推荐数额

湖北日报              4+2          襄樊市         4

湖北新闻综合广播频道  2+1          十堰市         4

湖北电视卫星频道      2+1          宜昌市         4

楚天主人              3+1          荆门市         4

楚天广播电台           2           孝感市         4

湖北电视经济频道       2           荆州市         4

楚天都市报             2           黄冈市         4

楚天金报               2           咸宁市         4

长江商报               2           恩施自治州     4

荆楚网                 2           鄂州市        4+1

省政府门户网           2           随州市         4

省人大门户网           2           仙桃市         2

省人大机关             2           潜江市         2

武汉市                5+2          天门市         2

黄石市                 4           神农架林区     2

附件3

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一、省直各有关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新闻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地方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研究室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处室发表的作品,由各处(室)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未公开发表作品不宜推荐。

二、所有参评作品须报送纸质文字材料,同时通过互联网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摄影作品须是首次发表时的作品;音、视频作品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有效)。电子版必须与纸质文字材料、摄影作品、音、视频光盘、网络作品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

三、凡推荐单位报送3件以上作品的,必须有1件消息作品。

四、所有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送时必须填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广播电台、电视台现场直播、访谈;网络专题、访谈等的主创人员(含记者、编辑、导播、撰稿等)超过6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五、责编人数:除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责编人数超过3人须署名集体编辑外,所有参评作品的编辑人数不超过2人。

六、报送参评作品纸质文字材料、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

1.所有参评作品纸质文字材料、摄影作品须用A4纸一式16套(含原件)。音、视频光盘只须1份(含原件)。其中,纸质文字材料包括《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作品推荐表》、《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推荐表》。

2.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作品:须刻录成音、视频光盘1张,每张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

3.参评项目中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专题、访谈须报送3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内容简介。

4.邮寄纸质文字材料、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1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参评作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七、网上报送参评作品电子版

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用Word格式保存(含摄影作品文字说明),摄影作品须用JPEG格式保存。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10日前(以网上发送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寄送地址: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箱:nancy.aa@126.com

联系电话:027-87231670(兼传真)

附:1、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点击下载)

2、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作品推荐表

(点击下载)

3、湖北省第十八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推荐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