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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11月28日下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含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指示和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研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全面建立整改责任制,分类研究整改措施并限定整改时限;省审计部门能够及时分解落实整改督办工作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严厉追责,确保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到位率较往年同期有所提高。
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这个报告,并就做好今后的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以下建议: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审计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检察等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要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切实解决“屡审屡犯”现象。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尤其是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取信于民。要继续加大后续整改工作力度,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做好后续监督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做好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后续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针对部门单位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要全面总结我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经验,积极研究制定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明确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供应管理、使用退出等机制,将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要认真研究解决全省垃圾处理厂建设和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引入市场机制,加强跟踪监督,促进垃圾处理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7年11月29日)
标题
应到
实到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结果
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58
54
41
12
1
满意
对《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58
54
38
15
1
满意
对《省住建厅关于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58
54
31
22
1
满意
对《省扶贫办关于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58
54
30
20
4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