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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任世茂在仙桃调研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贯彻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动《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加强我省无线电管理,促进无线电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建设,8月25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任世茂率省人大财经委、省无委办人员到仙桃市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仙桃市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业关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任世茂指出,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无线电管理事业有着长足进步,截止2008年底,全省纳入无线电管理的设台单位8.5万个,比《条例》颁布前的2006年底增长了 33.6%,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从2006年底的2352万部增加到2008年底的2670多万部,增长13%。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软件手段和硬件设施、许可审批和执法监管、管理效能和执法队伍等方面建设,构建了全省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技术监管体系,形成了一套依法管理的工作制度,为《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任世茂强调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无线电管理不仅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关系到人民的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且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各级政府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切实依据《条例》,依法履行无线电管理的政府职能,管理好无线电频谱资源,严格依法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和设备管理,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贯彻实施《条例》要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强化法规宣传和全民普法教育,建立完善有效的执法机制,强化执行过程中经常性监督检查。坚持教育为先,整改为主,处罚为辅的文明执法理念,及时依法纠正有法不依、有禁不止问题。各级政府要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服务、监督等机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充分采取法律、技术、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对空中信号的监测和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对那些采取非法干扰手段,恶意干扰民众收看卫星电视,造成社会对立情绪,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必须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无线电通信企业、用频单位要严格按《条例》规定从事无线电活动,并自觉接受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任世茂要求,对当前影响《条例》全面实施的困难和问题,省无委办要积极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政府及部门应予重视,着力解决诸如直管市没有管理机构、市州派出机构编制性质与职能不相适应、行政执法难、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更好地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省人大财经委、无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