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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
罗清泉主持会议
审议我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
为期3天半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1日上午在武昌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委员履行法定职责的若干规定,审议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扶贫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招投标法实施情况、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关于全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剑民、栾丽娜、胡兆满分别作的关于《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草案)》、《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范兴元作的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委员履行法定职责的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会议听取了省科技厅厅长王延觉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省扶贫办主任杨朝中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湖北省扶贫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金芝作的关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彬作的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随州市随县和曾都区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促进我省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省人大常委会3月初至7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招投标法执行情况检查。为此,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世茂代表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招投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受省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主任许克振向会议作了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许克振说,今年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之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武汉城市圈九市、三个观察员县(市)和省直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各项工作,试验区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一步要继续做好省市规划对接工作,深入推进产业双向转移、交通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商业连锁经营、社会事业联动共享五个重点工作,努力实现部省合作共建全覆盖,进一步推进专项改革试验,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支撑体系,积极谋划明年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省卫生厅厅长焦红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坚卫、刘友凡、蒋大国、罗辉、周洪宇出席会议。
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副省长田承忠,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