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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凡副主任就《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10-3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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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友凡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法规工作室有关同志就修订《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在武汉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在省科技厅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汉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科技中介机构以及科技人员对条例的意见,并实地考察了光谷软件园、日新科技光伏工业园、武汉全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珈伟太阳能(武汉)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
刘友凡副主任指出,修改条例,要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推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效“对接”,促进我省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刘友凡强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支持和保障作用。一是强化各级政府在科技进步工作中的主导地位、责任;二是明确我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方向、目标、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提高科技投入的水平,明确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的责任,规范投入的重点和环节,加强监管,有效整合资源,发挥科技投入的效益;四是发挥企业在科技进步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意愿和能力;五是健全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规工作室主任张绍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剑民、胡兆满、栾丽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继年,省科技厅厅长王延觉、副厅长黄国斌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调研。
(综合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