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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11-25 07:07   [收藏] [打印] [关闭]

罗清泉主持并讲话  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

《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  决定任命张通为副省长

 

25日上午,为期两天半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通过了这两件法规。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进一步发挥全省科教优势,促进科教兴鄂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审议通过的农村扶贫条例,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农村扶贫工作,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推动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批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决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荆州市、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副省长郭生练受省长的委托,宣读了《关于张通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张通为湖北省副省长。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要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审计整改的制度建设;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常委会会议还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罗清泉在讲话中说,即将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省法院、检察院要提前做好工作报告的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对会议文件、会务、行政保障等方面工作,早动手、早准备,保证会议按期顺利举行。

罗清泉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会议决定将荆州市、十堰市人大代表的任期延长一年,这有利于逐步实现全省各级政权组织换届时间的统一,两市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决定时间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坚卫、刘友凡、任世茂、蒋大国、罗辉、周洪宇,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

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