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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大国到省检察院调研时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定 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3-03 08:27   [收藏] [打印] [关闭]

2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率领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省人大各专(工)委部分负责人到省检察院视察调研,了解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省检察院敬大力检察长、郑青副检察长分别汇报了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人大决定情况。

听取汇报后,蒋大国副主任指出:决定的出台是省人大常委会落实中央关于检察工作重要指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强化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重大探索,还是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必然选择,更是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促进司法公正、社会公平,建设法治湖北、和谐湖北的有效途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委书记罗清泉对决定的出台给予了充分肯定。决定出台后,全省检察机关采取专班培训、专题讲座、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为贯彻落实决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制度、机制,努力为落实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化内部改革,积极探索监督与司法职能分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监督实效和水平;依法履行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人大决定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蒋大国副主任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人大决定,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司法、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资源共享、监督制约等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司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的法律监督,为贯彻人大决定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整合资源,实行监督与司法职能分开,健全监督机构,强化监督培训,突出监督重点,在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实效上下功夫。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决定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检察机关要定期向人大汇报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及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人大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及存在突出执法问题和司法不公的类案也可交由检察机关依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