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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关注我省就业五大热点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5-17 09:10   [收藏] [打印] [关闭]

    

 

    热点一:反乙肝就业歧视,“三不得”拳头更硬

 

    原条款:“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该条款,“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网民建议:修改为:“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在就业体检中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用人单位违反者“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

    张绍明解读:网民对原条款的意见,集中在对用人单位和医院的约束力不强,处罚力度不够。修改后的条款可以说是目前各地地方性法规中措施最硬的!

 

    热点二:大学生就业创业,政府责无旁贷

 

    原条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把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控制失业率、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网民建议: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前移至“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之后,凸显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重要性。

    原条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网民建议:在其中增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内容。

    张绍明解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人口中压力最大的一个。上面两个修改意见都是约束政府的,一个是要求政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个是要求政府想出引导、扶持的好办法。我们在江西景德镇考察时发现,当地政府为学做瓷器的大学生提供展销场地,让其自己展示售卖作品,我们的政府也可以为大学生提供这样的创业平台,比如在虎泉夜市摆摊的大学生,政府可以尝试搞一个集贸市场。

 

    热点三:套取职业培训补贴,罚一至三倍

 

    原条款:“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网民建议:增加“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规范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等挂钩考评机制,以及培训补贴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其培训机构由有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培训机构虚报培训人数或者培训时间等手段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处所套取培训补贴数额一至三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参加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招标。”

    张绍明解读:培训机构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事近年来时有发生,原条款未作出规范实在是一大缺憾,此条完全是根据网友建议加上的。

 

    热点四:小额贷款,优惠力度更大

 

    原条款:“申请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的,担保机构应当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发放贷款,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

    网民建议:“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的”,除享受上述优惠外,还增加了“贷款期限”上的优惠。

    张绍明解读:其实很多人创业都是被很少的启动资金卡了壳,我省目前小额担保贷款一般是二到五万元,第二次贷款是10万元。如果条款通过,无疑将惠及更多创业者。

 

    热点五:政策落实否,上级要考评

 

    原条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促进就业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监督。”

    网民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开展促进就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和检查监督。”

    张绍明解读:不少网民都呼吁,条例内容好、操作性强,但政府不落实也白搭,此条款也是根据网民的建议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