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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坚卫同志在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8-16 02:5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7月30日)

 

同志们:

毒品,是世界公害,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禁毒已成为世界人民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全国人民与毒品展开了不屈不挠的坚决斗争,彻底根绝肆虐中国百余年的毒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改革开放的大的国际环境下,国际毒潮再次侵袭中国,毒品祸害卷土重来。当今世界,毒品问题与艾滋病、国际恐怖组织并称为全球三大公害,没有哪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幸免。从全国看,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是毒品来源多极化、毒品种类多元化、 吸毒人员成份复杂化、贩毒手段专业化、贩毒网络国际化。从全省看,我省面临的毒品形势十分严峻,染毒区域扩大,涉毒人员有增无减,可以说是全国涉毒重灾区之一和全国毒品中转地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禁毒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决定对《禁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是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也是人大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基本形式。“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推动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促进“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改进工作;有利于进行生动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有利于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使之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促进立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促进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倾向性问题的解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始终把制定地方性法规与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每年都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选择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按照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本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我们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禁毒法、广告法开展执法检查。为全面了解我省《禁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及省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禁毒法》规定的职责、开展禁毒工作情况,我们召开此次汇报会。会后,执法检查组还将分赴武汉、黄石、荆州、荆门、黄冈、咸宁等市县,深入村(居)委会、戒毒机构、戒毒康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刚才省禁毒委员会全面介绍了我省贯彻实施《禁毒法》的情况,省禁毒委员会10家成员单位汇报了各自履行《禁毒法》职责、开展禁毒工作情况,其他20家成员单位中17家准备了书面汇报材料、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 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一部指导我国禁毒工作的根本大法。《禁毒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由此进入了依法全面推进的新的历史阶段,对于全面推动我国禁毒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从刚才的汇报情况来看,近年来省禁毒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开展禁毒法制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努力解决禁毒执注瓶颈问题,提高禁毒执法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过不断深化各项禁毒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人民群众依法禁毒的意识有所增强,这些工作对于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安、司法、卫生、民政等部门和基层党政组织通过推进动态管控和戒毒制度改革,在挽救吸毒人员、减轻毒品危害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公安禁毒执法机关通过严打整治,深化缉毒执法,解决执法难题、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减少毒品来源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战果。卫生、商务、安监、海关、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大禁毒管理力度,在毒品管制、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失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总之, 近几年«禁毒法》的贯彻执行,推动了禁毒人民战争的进一步深入,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对禁毒工作取得的成绩也不可高估,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吸毒人数及涉毒违法犯罪仍呈上升增长趋势、戒毒人员复吸率仍然高居不下,禁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禁毒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我省的禁毒工作离《禁毒法》的要求以及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的重托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禁毒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禁毒法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进一步抓好《禁毒法》的宣传、贯彻、实施。

一是要深化认识,不断加大《禁毒法》的执法力度。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而且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毒品问题往往与黑恶势力犯罪紧密相关,成为黑恶势力的非法敛财之道,还诱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危害社会稳定,败坏社会风气。毒品泛滥导致艾滋病、性病传播加快,造成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殃及亲友、贻害子孙。因此,依法开展禁毒工作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关系到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提高认识,把作好禁毒工作当作民族重任、国家重托,要从禁毒斗争的特殊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出发,树立起“大禁毒、大缉毒、大戒毒”的理念,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考虑问题,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禁毒当成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切实打赢禁毒斗争这场“持久战”、“人民战”。各级政府、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禁毒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要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有考核,确保《禁毒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大《禁毒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禁毒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对毒品和涉毒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氛围,为《禁毒法》的贯彻执行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特别是要把保护孩子、青少年不受毒品侵害摆在重要位置,要从幼儿园、小学开始教育孩子真爱生命、远离毒品,绝不让我们的后代再受毒品侵害;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禁毒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将打击制毒贩毒违法犯罪、堵源截流作为禁毒工作的重点,采取铁的手腕,集中力量毫不留情地坚决予以打击,形成持续的高压态势和强大的威慑力,使制毒贩毒者穷途末路、死路一条,同时要认真研究从根本上解决吸毒人数及戒毒人员复吸率高居不下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要坚持把禁毒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起来,“打击、防范、管控”并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协调性,千方百计保证我省吸毒人员数量逐年减少。

二是要完善执法机制,增强贯彻执行《禁毒法》的有效性。«禁毒法》对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等方面内容作了具体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贯彻这些内容必须要有相应的机制作为保障。在汇报中,省禁毒委和公安厅都提到了机制问题。我省探索并建立起来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全警参与、打“联手战、整体战”的缉毒工作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毒品问题重点整治紧密挂钩、“一票否决”的工作机制等,经实践证明都是非常有效的,必须加以坚持并不断完善。当前新形势下的禁毒工作,要根据《禁毒法》的要求,针对实际工作中的“盲区”和“弱项”,积极探索并建立起新的工作机制。省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省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湖北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做到情况互通、工作互动。省禁毒委员会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成员单位间的禁毒执法工作联动机制、检查考评督办机制、奖惩机制等。

三是要破解难题,切实推进《禁毒法》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禁毒法》以禁毒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有效解决毒品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为自标,根据我国毒情现状及其趋势,从法律层面上规范了禁毒各项工作,并对禁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在戒毒工作领域,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问题在我省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社区戒毒的效果还不明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积极探索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确保法律规定的每项措施得到落实。

四是要强基固本,为《禁毒法》的贯彻执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高度重视禁毒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禁毒法》的贯彻执行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注重发现和培养一批 “专家型”人才,不断总结推广贯彻执行《禁毒法》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及时跟踪《禁毒法》在贯彻实施中的动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同时,还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包括禁毒理论研究、毒情动态分析、涉毒情报工作等,以适应禁毒工作长远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要为宣传贯彻执行《禁毒法》、开展禁毒和戒毒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场所建设及装备、技术设施等财力支持,认真研究解决禁毒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禁毒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禁毒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正确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禁毒法》执法检查、推进我省禁毒工作的同时,还要在执法检查所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在地方立法方面作一些工作,为我省禁毒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同志们,执法检查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禁毒法》执法检查组将提出执法检查报告,交省人大常委会会会议审议。希望省政府、省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认真研究执法检查报告中对贯彻实施《禁毒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切实加以整改,不断改进工作,把我省贯彻实施《禁毒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