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大会要闻 >> 文章详情

关切与责任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9-28 02:4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下午分组审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问规划:向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目前,我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做得怎么样?是如何与新农村建设规划、水资源规划等相衔接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何世平率先提问,直切要害。“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主要以县为单位进行规划,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根据供水设施、水源、地形和人口分布等条件,我省确定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规划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模式。”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回答说。    他举例道,如在清洁水源选择方面,我们确定,山区首选山泉水和水库水,丘陵地区首选水库水,平原地区首选江河水,远离大江大河和水库的,取用深层地下水。在供水布局方面,首选城市水厂管网延伸或乡镇水厂改扩建,再考虑新建水厂,努力向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城市化方向发展。

   问水质:路途再远,我们也要找到安全水源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供水水质监测方面应有21个指标,但我们实际只监测2到6个指标。在监测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小菁显然事先做过调研,问题透着几分尖锐。她进而问道:“我省在水源保护方面现状如何,针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什么措施?”

  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回答:“去年,我们对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做了全面检测,实话实说,结果有好有坏:河流型相对较好,湖库型的次之,地下水的较差。综合分析水源地污染污,最主要的是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染次之,有极个别地方重点是工业点源污染。目前,我们已完成了1080个农村水源地的调查评估,形成了相关数据库。下一步将在打击恶意排污的同时,大力开展清水养殖、清水种植等环保示范工作。”

他坦言,相对于其他环保工作而言,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工作起步较晚。“我们将把它作为最重要的民生问题抓好。”

王忠法补充回答说,从理论上讲,已建成水厂的水质都是达标的。可事实上,我们现有的“千吨万人”的大水厂有检测设备,能做到全面检测;而村级小水厂还无力做到全面检测。但可以放心的是,现在不达标的指标主要是大肠杆菌,也就是说水不能直饮,但煮开了是完全可以喝的。为保证水质,哪怕路途再遥远,我们也要找到不含砷、汞、铬等物质的安全水源,让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问管理:要“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建轻管问题,请问如何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真正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继年问道。

 “重建轻管的问题确实存在。上世纪我省曾有过大建村级水厂的热潮,后来全部倒闭,直到现在江汉平原仍可偶见高耸的水塔。”王忠法回答说,我们吸取这些经验教训,在能建大水厂的地方一定建大水厂,保证有规模;能按市场方式运作一定按市场方式运作,保证有正确的管理者。

 “具体来说,就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确定经营方式。如依托水库水源建设的水厂,由水库管理单位管理经营;民营资本参与建设的水厂,由私人老板负责经营;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尽量移交给水厂经营者统一管理。同时,依规定价,合理收费,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通过收取基本水费,包用一定的基本水量,促使用水户饮用安全水和维持工程基本运转;通过计量收费促进节约用水和公平交易。”他说。问资金:不新增农民负担

 “报告表明,我省‘十一五’期间将解决1600余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还要解决1500多万人的问题,并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村通’建设。资金如何筹措?”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占秋问道。

 “2005年至‘十一五’末,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政府总投资达71.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1.42亿元,省级配套10.62亿元,市县及以下投资19.47亿元。”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华新先“报了一下账”。

他说,现在各级政府民生投入都比较大,地方财政压力确实很大,完成“十二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也确实有压力。但好在现在投入的大头在中央和省里,市县及以下投资负担相对较轻。省委、省政府已明确要求,在中央加大投入的同时,省财政也要不降反增。确保不新增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让农民喝上放心水、舒心水。

(记者张晓峰 李保林 通讯员任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