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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民主法制建设已进入新阶段”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最大亮点,就是吴邦国委员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阐述——昨日下午,湖北代表团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开展了审议。
代表们审议时认为,报告深刻阐述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说,报告的最大亮点,是全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明确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周坚卫说,报告核心部分是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并用“八个确立”阐述核心内容,“六个确保”阐明重要性。周坚卫说,从地方人大来看,常委会工作报告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标志性事件。”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说,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制基础,增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坚定信心,积累了宝贵的立法经验。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李健说,解决中国的问题,还是要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利于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有利于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家贵说,吴邦国委员长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郑重声明,从中国国情出发,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这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全社会呈现安定团结、和谐稳定良好局面,广大老百姓幸福安康的坚强保证。”
(来源: 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