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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就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行专题学习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3-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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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中心组就“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行专题学习。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机关厅级干部,围绕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精神,就进一步搞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范兴元主持学习会并讲话。他强调,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刻、论述精辟。作为地方立法机关,我们在学习法律体系方面要有具体的学习计划,必须走在省直机关前面。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要加强对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家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家表示,要以法律体系形成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立法工作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广泛地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的作用,力求使制定的法规更加严谨周密、切实可行;要更加坚定地把立法同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快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