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会要闻 >> 文章详情
刘友凡率队开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立法调研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4-15 06:58
[收藏]
[打印]
[关闭]
4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友凡率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规工作室以及省民政厅有关同志,就修订《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赴仙桃、天门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及其民政等有关部门、妇联、部分乡镇和党委政府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代表意见,并走访了部分村民委员会,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刘友凡指出,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我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今年7月启动。修订完善我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保证村委会选举公正有序进行,对于加强村民自治,保障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具有重要意义。
刘友凡要求,修订完善我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一是要充分体现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是要充分体现上位法的精神,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三是要充分体现村民自治原则,把村民民主提名、民主选举、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刘友凡强调,村民委员会选举关键是要按照农民意愿把那些办事公道、热心公益,有能力带领农民致富、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人”选出来,要用好的程序选好人,用好的监督机制保障选好人,要把 “选好人”作为修订完善我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检验标准,依法保障我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