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修订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和省人大城环委工作安排,4月25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志慧率省人大城环委部分组成人员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赴江苏省就城乡规划立法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考察组详细了解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立法的基本情况,并实地进行了考察。江苏省在立法中进一步完善了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增强了规划的城乡统筹和综合协调,提高了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体现了集约发展要求,规范了地下空间规划管理。通过立法,对加强江苏省城乡规划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