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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在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7-28 08:02   [收藏] [打印] [关闭]

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王国生主持座谈会

昨日,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在武昌东湖宾馆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人大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围绕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新时期人大工作新局面。

李鸿忠在讲话中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人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头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制度保障。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更加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提高对做好人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一府两院”要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把各自的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增强光荣感、使命感,树立信心,为做好人大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人大工作可以大有作为,应该大有作为,必须大有作为。

李鸿忠指出,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侧重点就是人大的中心工作和侧重点。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这个中心,依法履行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重要人事任免权,切实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要把民心民意作为检验人大工作的标准,紧紧抓住就业就学就医、饮水难、住房难、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立法、监督和专题询问活动,真正把民心民意体现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勇于担当,依法履责,恪尽职守,以为立位,自觉担负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中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李鸿忠强调,要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人大工作改革创新,探索完善人大工作的形式、载体。增强已有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工作需要,探索改进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创新完善人大工作程序。结合即将进行的人大换届工作,提高人大代表素质,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完善支撑人大工作的措施。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湖北的进程中发挥自身优势,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主持座谈会,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全省各级政府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为人大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一是要及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定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事项,都要依法报告并坚决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一些涉及地方的重要政策和举措,都要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确实暂时解决不了的,也要作出认真的解释,并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回复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人大议案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对待,决不可敷衍马虎。三是要积极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级政府都要下大力帮助人大及其常委会改善工作条件,为其更好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省领导苏晓云、阮成发、侯长安、李春明、尹汉宁、刘友凡、任世茂、蒋大国、罗辉、周洪宇、林志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等出席座谈会。武汉市政府、宜昌市委、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在支点建设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此次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是在我省“十二五”跨越式发展的大幕已经开启、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之际召开的。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决定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项具体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并保证和监督这些制度的正常运行。它为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人民民主、保证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证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强大的生命力。

全党全社会要自觉担负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共同责任,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一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在新形势下,围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目标、总任务,开创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担负起中央对湖北的殷切期望和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需要各级党委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需要各级人大勇于担当、依法履责、以为立位。

在支点建设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职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把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和诉求,通过人大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层面;通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督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支点建设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必须提高人大的履职能力。在我国,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我省9万余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人民选出,代表着荆楚6000余万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职权,务必清醒地意识到肩上的责任、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也只能为人民服务,切实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和健全完善人大工作的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民意,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