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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防震减灾法实施办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9-27 01:46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力推“三网一员”建设

26日,省人大常委会二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二审稿建议,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三网一员”。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前期调研发现,外省在地震群测群防体建设中,探索建立了“三网一员”,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在村(居)民委员会建立防震减灾联络(观察)员队伍。这一经验值得借鉴。

据了解,目前我省属国家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4个市(州)、28个县(市、区),只有1个市和1个县设立了独立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大部分地方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是和科技、建设、国土、人防等部门合署办公;其他市县,有的独立设置,也有的合署办公,还有26个县尚无机构。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统一审议后,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三网一员”,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省政府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以及群测群防工作等落实情况,应当重点加强监督检查。